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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忒胆大  遇查拒检罪难逃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林梅芬)11月8日晚,翟某和朋友李某等人在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一起吃饭喝酒。事后,翟某以自己喝...

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林梅芬)11月8日晚,翟某和朋友李某等人在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一起吃饭喝酒。事后,翟某以自己喝酒较少,李某喝酒较多为由,提出以50元代驾费替李某开车回家。未料途中遇到大涌交警查车。想到自己也喝了酒,于是驾车逃跑拒检,后于11月9日投案自首。

11月9日凌晨,大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兴涌东路设点执勤,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时16分,一辆粤T号牌新能源小轿车朝执勤点驶来,民警当即示意驾车男子停车接受检查,未料当事男子突然加速强行冲卡逃离现场。

民警随即根据车辆号牌对嫌疑驾驶人展开核查,同时联系车主李某要求到案协助调查。11月9日上午,李某来到大涌交警大队,称当晚驾车的是他朋友翟某,不过自己当时确实也在车上。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民警电话联系翟某到大队核实情况。

当天下午,翟某迫于压力到交警大队归案。经查,翟某和李某认识有几年了,但并不经常联系,近两天取得联系后,相约于11月8日晚在大涌某饭店一起吃饭喝酒。期间,翟某喝了两三杯啤酒,而李某喝酒较多。翌日凌晨1时许,翟某提出让李某支付他50元,由他充当“临时代驾”送李某回家。不料行至兴涌东路遇到交警设卡查车时,因担心自己酒驾被查,于是加速逃跑拒检,期间还撞倒了警示用的反光锥。

11月10日,翟某因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大涌镇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交警部门提醒: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交通参与者遇到民警路面执勤检查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切勿抱侥幸心理逃跑拒检,否则将被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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