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罗宇森 钟黎洁)“家里长辈住的养老院进行了全面修整,硬件设施得到了全面提升,增加了许多无障碍设施及人性化设置,也聘请了更专业的护工人员,护理流程规范、细致,环境温馨、整洁,长辈住得顺心、舒心了,作为子女也省心不少。”日前,徐女士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道。
今年8月,有群众反映其父亲所住的养老院房间存在无障碍设施欠缺、护工人员不足等问题,老人有需求无法自行解决又得不到护工及时帮助,生活起居极其不便,希望检察机关可以进行监督。
获悉该情况后,中山一区检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工作,发现辖区内多家养老机构普遍收费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至6000元,但无障碍环境建设、隐私保护、消防安全等还不够完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相关强制性规定,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高度重视,分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力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公益诉讼部门全面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在前期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议,督促上述镇街政府成立专门处理小组,逐项对标相关法规,监督养老机构尽快整改,并提出具体举措,列出完成时间点。目前,涉案养老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
公益诉讼磋商会。通讯员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
为更好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以无障碍环境建设“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大和谐”,中山一区检立即开展养老院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其他镇街进行排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镇街政府依法履职,分类施策整治,消灭安全隐患。镇街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召开养老院合规整改专题会议,向养老院的负责人宣传养老院无障碍环境和消防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养老机构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安全风险隐患。
接下来,中山一区检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密切跟进整改情况,通过“回头看”推动各个问题症结逐一解决,让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有“爱”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