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林宏洁 钟黎洁) 5月22日,这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血脉和根基。山川河流、万千草木、珍禽异兽,都展现着我们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在这一天,广东中山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示这些行为破坏生物多样性,可能触犯法律。
非法狩猎?不能做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初,林某在广东中山全面禁猎期间,购置铁支、胶丝绳、铁夹等材料制作成狩猎工具,捕抓白鹭等陆生野生动物并食用。同年9月29日,公安机关抓获林某,查获虎纹蛙1只、白鹭2只、针尾沙锥1只、池鹭3只。经鉴定,虎纹蛙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池鹭、针尾沙锥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上述动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300元。归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2023年1月28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林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采伐?不能做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起,伍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采伐其租赁的水库鱼塘及空地上的林木,期间多次被相关部门勒令制止仍继续采伐。经鉴定,被采伐林木的立木蓄积量共计100.5214m3。同年10月20日,伍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2年4月25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伍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伍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