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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 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陈鹏)5月17日下午,广东省河源市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打造新...

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陈鹏)5月17日下午,广东省河源市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打造新时代河源“枫桥经验”进行研究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贤亮动员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主持会议,市法院院长王庆丰、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旭东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河源市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方案》。紫金县委政法委、紫金县凤安镇、源城区东埔街道有关负责人作汇报发言。陈贤亮对全市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打造新时代河源“枫桥经验”进行了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发展新时代河源“枫桥经验”的形势任务和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发展新时代河源“枫桥经验”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源实践的重要举措。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大胆创新、持续用力,扎实开展“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试点工作,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河源样板,不断提升河源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要强化政治担当,强化组织保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为推动河源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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