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张丽娥 通讯员文芳芳)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深化,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放管服”改革是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长期以来,广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做好简政放权“减法” 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2023年2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的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159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此次委托下放的行政职权中,数量最多的是广东省司法厅,共计41项。职权委托下放后,将赋予横琴合作区更大发展改革自主权,有助于进一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切实吸引澳资、澳企、澳人到横琴集聚发展和就业生活。
向社会放权、为市场主体松绑,构建市场多元化主体,释放社会与市场的活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是“放管服”改革转变职能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的“减法”必须做好。
2021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创新,助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紧紧围绕“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全力协助省政府及省直部门做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调整实施工作,对调整实施行政职权事项的审核超400项,持续推动赋予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地更多改革自主权。
基层行政执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基层治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放管服”改革以来,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及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等治理难题,广东把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坚持把放权赋能作为强基层、稳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重要举措,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激发基层创新发展活力、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广东省司法厅提请省政府发布《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告》,就相关领域的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事宜进行依法授权。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下放至乡镇(街道)的执法职权并不是“一放了之”“一刀切”,广东省司法厅推动各地评估下放县级执法权限实施情况并适时作出调整,深入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指导,推广江门等地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经验。
广州市印发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引,以清单形式梳理了每项行政处罚事项对应的自由裁量权规则、裁量情节、裁量标准或措施,为镇街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提供了一套详实的指引和依据,促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在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自区级行政职权下放以来,街道完成基层执法人员“1+2+2+N”配备,涵盖城管、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职能线条,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线人员抓执法”,有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放管服”改革通过转变监管职能,将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构建起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监管公正、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为更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管理方式,促进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有效融合,省司法厅持续深化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持续优化平台数据分析、案卷评查等功能,全面推行移动办案,以信息化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截至目前,全省已有4100余家单位、超10万名执法人员上线应用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约50万宗,乡镇(街道)上线应用实现100%全覆盖。2022年度,镇街一级应用平台累计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1万余宗。其中行政检查14.4万余宗,处罚6.5万余宗,强制600余宗。
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数据体系建设。依托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广东打造全省统一数字化法律法规库,入库5000多部法律法规,按照章、节、条、款、项进行结构化拆分,与我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对接,为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等行政职权的法律依据提供数字化、结构化、精细化的法制保障,确保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形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语义、法义搜索、机器识别和人工校核等方式,可以实现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三类执法事项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的智能匹配,为厘清监管事权提供技术支撑。
目前,该法律法规库已上升为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现已为依法治省“粤法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日常办公“一网协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提供统一的数字化法律服务保障,以数字化法律为我省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融合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作用日益凸显。
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数据分析系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通讯员供图
为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省司法厅还从打通“平台壁垒”“数据壁垒”上发力,加快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发布《行政执法综合信息数据元规范》地方标准,率先统一归集“信用广东”“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加快打通数据资源共享“最后一公里”,推进实现行政执法综合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全面共享。
打造行政执法“两平台” 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通讯员供图
行政执法既要严格执法,依法惩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也要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传递法治的温度,让市场主体更容易接受,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司法厅和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依托“粤执法”和“粤商通”率先打造“政民互动”式非现场执法系统,全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不必要的干扰。非现场执法系统在全省已全面上线,累计产生云巡查任务1.5万余宗,完成云巡查9668次。
江门探索推动“江门粤执法”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综治网格系统、信用江门等互联互通,实现业务数据标准融合,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基层赋能减负。截至2022年底,全市上线应用“粤执法”的单位达239家,累计产生案件近10万宗。
近年来,省司法厅还推动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推行“轻微免罚”“无过不罚”“首违不罚”的理念,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宽松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11月,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云浮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列出4大类17个细化检查事项清单,检查主体包括市场监管局等11个部门,检查事项覆盖食品生产企业、娱乐服务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矿山企业。“综合查一次”避免了重复检查,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效果。
行政许可在政府监管中起着重要作用,行政许可领域的审批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特别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规范、更公平、更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2022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如何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合法有效?法制审核是关键环节。省司法厅围绕“持续精简规范行政审批”,充分发挥省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作用,严守许可清单编制合法性审核关口,协助完成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逐项审核许可事项超700项、研提意见300余条,确保许可事项依法有据、权责清晰。
优化政务服务 深入开展减证便民
优化服务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与质量,提供更加公平方便的服务,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根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要求,省司法厅组织清理本省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1220项,取消率达97%,广东各地注重从源头根治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让“群众跑”变成“部门跑”“数据跑”,变“向群众索要证明”为“部门间核验信息”。
群众不用跑,意味着政府更要积极作为。广东省司法厅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在省市县三级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33项,涵盖公安、民政、司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五个领域;在全国率先出台一系列涉及证明事项设定审核、投诉处理以及落实推行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性文件。
在广州市南沙区,《全面打造“无证明自贸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直接取消、数据查询、部门核验、告知承诺等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减免26个部门的363项证明事项,逐步实现由“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