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王念)2月7日上午,在广东省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作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着力防风险、保稳定、战疫情、促发展,服务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工改”“治水”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其中,诉源治理成效显现,首次出现案件下降拐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9533件,比上一年下降1.03%,其中新收案件下降6.47%;办案质效创历史最好水平,共办结130357件,增长1.48%,结收案比达102.77%,名列全省第三,结案率87.1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法官人均结案数,排全省前列。全市法院共获得42项国家、省、市级表彰和奖励。2021年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中山市位居全省第二,其中涉及法院的考评项目满分率100%,市中级法院获评优秀。深中两地法院融合发展司法协作机制被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获评为优秀。
全力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平安中山建设
强化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安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970件,审结7462件,判处罪犯7576人。
守牢司法机关阵地,防范化解维稳风险。与银监局、银行业协会联签会议纪要,依法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2379件,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做细做实息诉罢访工作,落实矛盾就地化解。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理。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台账化清单化管理,实行领导包案、内外联动、专班负责,对涉众金融、涉房地产、涉土地、“邻避”项目、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群访群诉案件,坚持“一案一策”“一事一策”依法处置,以解开“法结”,化解“心结”。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中山高质量发展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3732件,审结72552件,结案标的531亿元。 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682件、刑事案件66件。审理涉“工改”案件38件,发布典型案例5件,确立土地承租人在未报建情况下自行承担建筑损失的裁判规则,为“工改”项目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审理涉“治水”案件88件,妥善审理黄圃镇泵站水闸工程纠纷案。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921件,沙溪镇凤凰山倾倒垃圾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出台破产财产处置等6项制度,积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61件,盘活资产8.6亿元,释放土地资源186.1亩,推动29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与市政协开展深化“府院联动”专题调研,推动与市政府职能部门合力解决破产审判中的税收、续建、注销、信用修复等问题,引资推动东凤镇9.4万平方米世宝广场问题楼盘重整续建,推动解决涉及1000户业主的“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628件,审结4226件。
服务保障实验区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打造司法服务“深中通道”。全方位对标深圳先进经验,制定《中山与深圳司法协作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与深圳中院签署《支持和保障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司法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六个方面19个项目战略合作。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营商环境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加强营商环境保障31条等工作指引,着力纠治超标的查封、违规查封,慎用对法定代表人信用惩戒,灵活运用“活水养鱼”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高效审结了一批涉重点企业的商事纠纷,切实保护规模以上企业合法权益。组织法官在“中山企业家日”为多家企业专题授课,市第二法院与南头镇商会沟通联系机制成为全省入选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典型事例之一。
加强涉外涉港澳司法服务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港澳服务专窗,强化大湾区司法服务理念,依托“在线授权见证平台”为61名境外当事人办理诉讼委托手续。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597件。
提升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执行工作“提升质效攻坚战”,受理执行案件51312件,办结44764件,执结标的额67.099亿元。执行质效“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有财产案件期限内执结率98.62%,案款发放率106.76%,均位居全省前列。集中发放40224笔案款共计36.02亿元。网络司法拍卖4215宗拍品,成交金额17.89亿元,火炬开发区 “牛肚环”厂房以1.85亿元成交,创下中山网拍成交额历史新高。限制高消费43891人,限制出境96人次。
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守护人民美好生活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依法审结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等涉民生案件13794件。妥善调处劳动争议纠纷2983件。加强司法救助,为100人次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209.51万元,为经济困难的89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35.04万元。
擦亮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品牌。持续加强首批“省级诉讼服务示范窗口”建设,诉讼服务综合指标排名全省第三,73755人次接受了优质诉讼服务。持续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超市”建设,通过诉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2064件,调解自动履行率93.53%。依托社会力量在市各镇街建立101个诉调对接工作站,万人成讼率持续下降。
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庭所共建”等工作,开展“人民法官下村居”“法律六进”活动,通过上门调解、巡回法庭、现场答疑等方式,服务群众3000余人次。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积极落实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制度。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加大类案裁判指导力度,及时总结裁判规则。落实重大风险识别机制,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院庭长主办案件27443件,占比达21%。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出台审限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超审限、滥用审限等问题,长期未结案件252件,同比下降32%。
深化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改革。持续推进民商事审判繁简分流改革,市中院速裁团队共审结简易案件5081件,结案率95.90%,结案周期28.42天,法官人均结案487件。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执行案件办理进度,执行结案平均用时大幅度提高至89.44天,低于全省平均用时。落实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建立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协调工作新机制。
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合理确定两级法院职权配置、案件管辖和机构设置,发挥审级制度在案件分流、有效监督和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基层法院重在多元解纷、化解矛盾,中级法院重在二审终审、定分止争。一审上诉案件11078件,同比下降12.12%,民商事一审服判息诉率逐年提高,多数案件在一审阶段化解,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持续用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增建诉状自动生成、诉讼风险评估、智能信息查询系统,38个服务项目实现“指尖办理”。广泛应用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事务 “随时办理”。研发“智破云”破产管理系统,实现债权人会议、开庭审理、资产处置等八大功能 “一网通办”。办理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115375件,加大劳动、保险、金融等纠纷“线上化解”,在线化解纠纷9956件,网上开庭6229件,智慧法院在对外服务群众和对内服务法官中起到支撑和提速的“双效”作用。
加强政治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院治警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开展各类专题学习、举办专题宣讲会162次,12个作品获全省法院“喜迎二十大”主题宣传奖项。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调研活动,启动《为推动中山现代化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等调研课题。
加强法院政治建设。开展“两个确立”和“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辅导共计1203场。组织专题学习培训78场,院长讲授专题党课4次。
打造高素质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施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强化两级法院班子建设。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培树了“中山市十佳政法集体”“平安广东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加强正风肃纪教育,扎实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排查纠治干警在诉讼服务、庭审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上网等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失范问题,整改问题826条。开展审务督察27次,发出督察建议书18份。
据悉,202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二是维护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四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五是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六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