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口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杨卫源)11月3日凌晨,吴某燕在广东省中山坦洲镇醉驾肇事后打电话给哥哥吴某,并叫拖车将车辆拖离现场。吴某从江门驱车来到坦洲后,又联系拖车公司将拖离的车辆拖回现场。其间,恰有巡警经过,见情况可疑当即报交警大队处理。吴某后向现场交警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但被办案民警识破。
11月3日凌晨5点多,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路面巡警打来的电话,称神利路与界狮北路交汇路口(大鹏红绿灯)发生一宗小轿车撞花基的交通事故,现场一名当事人身上散发较大酒气,要求处警。
大队值班民警闻讯随机赶往现场,看到一辆粤J号牌黑色肇事小轿车停在斑马线位置,左侧车头损毁严重,零部件散落一地,正副驾驶室的两个安全气囊弹出,所幸无人受伤。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民警发现车辆有移动过的痕迹。
其间,一名男子自称吴某,是肇事车辆的车主,也是事发当时的司机,一旁穿粉色裙装的女子是他的妹妹吴某燕。在问话时,民警发现吴某燕身上有较大酒气,当即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吴某燕酒精含量为181mg/100ml,但自称肇事司机的吴某酒精检测数据为零。
在询问肇事车辆移动的原因和经过时,吴某表示事发后车辆被拖离了现场,后又被拖回现场准备报保险公司索赔。但对于事故的发生经过吴某却吞吞吐吐。
种种不合逻辑的现象让民警怀疑事故另有蹊跷。但吴某仍然坚称是自己开车,而吴某燕则一直表示“不是我开的车”。
民警当即晓以利害,表示路口到处都有监控,一查便知,如事实证实两人说假话将依法严惩。直到这时,吴某才交代当时是妹妹吴某燕开的车,而吴某燕也承认了酒后开车肇事的事实。
民警随后将吴某燕带往医院抽血,并将兄妹两人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吴某兄妹两人系江门人。11月2日晚,吴某燕和朋友在坦洲某KTV喝酒唱歌, 后于翌日凌晨2时许驾驶粤J号牌小轿车搭载朋友回家。11月3日凌晨2时23分许,车辆行至事发路口左转弯时,失控撞向了安全岛花基。事发后,她当即打电话叫哥哥吴某到现场处理,随后联系拖车来到现场将肇事车辆拖离。吴某驱车从江门来到坦洲后,想报保险公司索赔。经商议于是又联系拖车公司将车辆拖回事故现场。在这期间,恰巧有巡警途经现场,并给交警部门打了电话。
民警调取事发路段的多个监控视频后,看到事发当时正下着雨,车辆速度较快,撞上花基后下车的正是吴某燕。大约半小时后拖车来到现场,将事故车辆拖移,而在一个多小时后拖车又将车辆拖回了现场。
11月7日,坦洲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检验,吴某燕血液酒精含量为181.79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吴某燕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