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通讯员 焦雪珂 魏曼琳)“非常后悔!我也不知道出租的电话卡会被用来诈骗,我就是想赚几百块钱。”在调查中,卡仔杨某悔恨坦言。近日,深圳宝安公安分局上南派出所循线侦查,快速出击,成功抓获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8月13日,根据相关线索,上南派出所民警研判侦查后发现,该线索指向的刘某和罗某二人的电话卡存在异常情况。在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民警前往上南大汇城某奶茶店开展抓捕行动,抓捕中,意外发现和刘某、罗某一同在店聚餐的马某、杨某也涉嫌出租电话卡给他人使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民警将四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嫌疑人刘某自述,某日其在网络上浏览到将电话卡提供给境外诈骗团伙可获利的信息后,遂心生一计,当起了收购他人电话卡的勾当。随后,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罗某、马某、杨某,以一张一百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三人的电话卡,再以两百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
“你知道你们的电话卡被境外团伙用来诈骗吗?”面对警方的问询,除刘某外的三人均面露迷茫。罗某、马某、杨某自述他们只是想赚一笔小钱,并不清楚出借电话卡的具体用途。三人在得知自己的电话卡竟被用来诈骗后均表示非常懊悔。“他们也猜到了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却还是贪图小利选择出借电话卡,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南派出所民警张六月说道。
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罗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违法行为人杨某、马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的银行卡、电话卡,将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深入推进“断卡”打击整治冲刺行动,以打击黑灰产业链为切入点,不断强化对涉“两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涉诈犯罪的溯源追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抓获涉“两卡”犯罪人员1671人,刑拘451,打掉收贩卡团伙36人,以实际行动坚决斩断涉“两卡”黑灰产业链条,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宝安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使用,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