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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惠州博罗法院开展“拒绝危险驾驶 守护出行安全”法治宣传活动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记者 陈创中 通讯员 于艳华 陈育敏)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记者 陈创中 通讯员 于艳华 陈育敏)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为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和各类交通事故,1月18日上午,惠州市博罗法院联合博罗县交警大队、龙溪街道办事处到龙溪街道开展危险驾驶预防宣传活动。

派发宣传手册 通讯员供图

为使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取得更好效果,活动选择在集中立案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龙溪法庭开展。活动前,博罗法院精心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危险驾驶警示教育宣传手册,手册总结了博罗法院审理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数据,介绍了酒驾醉驾的定义、成本及相关法律法规,列举了四个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让群众全面深刻地了解危险驾驶的法律常识。 

活动现场 通讯员供图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答疑等方式,对危险驾驶进行了广泛宣传,并结合典型案例警示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敬畏法律,摒弃交通陋习,拒绝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这个要拿回去给你爷爷学习一下……”一位家长拿着宣传手册深有感触地对自己的小孩说。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对危险驾驶有进一步的认识,激发了群众抵制危险驾驶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危险驾驶小常识】

一、酒驾醉驾的定义

1.什么是酒驾?

酒驾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此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2.什么是醉驾?

醉驾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此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

关于“道路”、“机动车”的认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亦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二、酒驾醉驾的成本

1.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约束至酒醒,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2.经济成本

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权益、财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自由成本

酒驾醉驾,可能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刑事处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可能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

4.职场成本

酒驾=党纪、政务处分

醉驾=律师、医师吊证;公职人员双开;公司职员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等

5.家庭成本

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家人也将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是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家长因醉驾被判刑,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学校、入党等,政审将会受到影响。

三、醉驾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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