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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法院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2021)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

民主与法制网广东讯(□钟镜东 通讯员 张建国)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重影响国计民生,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四个最严”要求和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充分履行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龙岗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2017-2021),全面回顾近五年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该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成绩单”,以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促进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相关案件审理现场 通讯员供图

白皮书显示,2017年至2021年,龙岗法院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审理了逾百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惩处了一大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五年来共审理危害食药安全案件111宗154人,对152名罪犯判处刑罚,对不法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其中,尤以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成效突出,经过持续多年的打击,此前多发频发的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案件数量自顶峰时的2015年348宗逐年减少,2021年已减少至0宗。

通讯员供图

白皮书还显示,五年来,龙岗法院一直保持着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但由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多发生于小规模农贸市场、便利店及小餐馆,作案手段不断翻新,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案件数量不断反复。该类商家服务便捷、价格低廉,其受众较广且往往缺乏应有的食品安全意识,容易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大。龙岗法院正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全面深入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特征,增强底线思维,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餐桌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白皮书分析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案件涉及罪名主要集中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及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罪名,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案件占比55%,为最高。涉案产品种类繁多,食品种类主要有鱼虾、花甲等海鲜产品,牛仔骨、牛腩、牛小排等冷冻食品原料,凤爪、麻辣烫等即食型小吃,食用盐、食用油等食品辅料和面点、月饼、奶粉、洋酒、减肥胶囊等包装食品,品种十分丰富,涉及面极为广泛,消费者防不胜防,监管也难以面面俱到;药品种类则包括葡萄糖钙注射液、婴幼儿补钙片、中药饮片、性保健品、皮肤外用药膏等内服外敷、治疗保健药物,危害对象包含婴幼儿、成年人等各类群体,带来的生命健康安全风险极高,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此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存在着犯罪行为不易察觉、危害后果不易呈现的隐蔽性,多数犯罪分子由于对销售“走私”药品或在食品及其原料中添加毒害物质的严重法律后果缺乏足够认识,法律意识及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甚至牟取非法暴利,无视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漠视社会责任,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通讯员供图

白皮书表明,下一步,龙岗法院将继续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坚决贯彻从严打击的刑事政策,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分子,保持从严从快惩处的高压态势。在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助力推进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打击合力。全面加大食药安全普法力度,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切实发挥司法判例规范、指引公众行为的作用,在通过法治宣传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引导公众了解食品药品犯罪构成及法律后果,鼓励公众主动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全民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法治环境。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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