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斯萍 通讯员 邓春艳 何志凌)茫茫人海里,一个仲夏夜,两小时内竟有两次邂逅……
7月底一个凌晨2点,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正在辖区曙光街路段设卡开展深夜交通整治。突然,在执勤点前方不远处,一辆白色私家车猛打方向盘,向右急转弯往一小区门口驶进去,形迹十分可疑,交警当机立断,马上飞奔上前,将该车拦停,并示意司机降下车窗,接受酒精测试。
随着司机呼气的完成,“哔——”酒精测试仪警示灯变成了红色,交警蜀黍警戒性再次提升,命令司机将车辆熄火,并下车接受检查。“酒精测试数值41,涉嫌酒驾,请您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面对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的要求,此时司机开始变得支支吾吾、欲言又止起来,“那个……一个多小时前……,在前面,我刚刚被你们查了一次,驾驶证……被扣了。”
听到司机这话,队员们不由得仔细打量了一下司机,怪不得从一开始就觉得很眼熟,再一问姓名,果然,眼前这位司机周XX,在大约两个小时前,已经和交警有过一次“邂逅”。
当时是凌晨0点左右,交警在政德大街查获了酒后驾车的司机周XX(当时酒精测试数值为66),在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而且,由于当时司机周XX手机电量已用尽,交警蜀黍还贴心地帮他叫了代驾送他回家。
没想到,在短短两个小时后,还是这一批交警队员,还是这一位司机周XX(还是同一套衣服、同一双拖鞋、同一辆车……),在另一条街道,再次“邂逅”了。只是这一次,地点变了,司机周XX的违法行为性质也变了,由酒后驾车升级为“二次酒驾”。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酒驾的危害包括:视觉障碍、触觉障碍、反应判断能力下降、注意力降低、记忆力下降、情绪失控。饮酒后驾驶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身与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请广大驾驶人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勿存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