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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罗:创建“无讼村(居)”助力乡村振兴

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斯萍 通讯员 黄淑瑜 方巧瑜)乡村、社区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位,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有着重要意义。广东省惠州...

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斯萍 通讯员 黄淑瑜 方巧瑜)乡村、社区作为社会治理基本单位,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有着重要意义。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博罗法院”)坚持诉源治理,积极助力推动实施“万人成讼率”等机制,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触角、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8月11日上午,博罗法院联合石湾镇政府召开“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会议暨签约仪式。博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伟强,石湾镇党委副书记茹志军共同出席。

博罗法院联合石湾镇召开“无讼村(居)”创建工作会议暨签约仪式通讯员供图

工作会上,黄伟强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石湾是博罗的经济大镇,选取石湾镇源头村作为“无讼村(居)”创建示范点,是法院与镇委经多方考量共同决定。同时,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中的前沿作用,将诉讼服务下沉至最基层,在法官的指导下,更有效地凝聚和发挥志愿者、人民调解等解纷力量,更专业、更高质地开展普法宣传、释法说理、调解纠纷、诉调对接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茹志军副书记表示,“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跟乡村振兴紧密相关、同社会治理密不可分,与法院联合开展此项工作,不仅有利于在源头处化解矛盾纠纷,还为全镇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同时,希望在源头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将经验逐渐推广,助力镇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双方进行签约仪式后,共同为“无讼村(居)创建点”揭牌。下来,博罗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将以“调解优先、联动联调、诉讼断后”为工作理念,在此常态化提供培训指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与村(居)联合,全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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