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聚焦文化引领“一盘棋”赋能基层善治“新境界”
案例点评:安徽高院积极探索以安徽法院特色先进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引领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新路径,有效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法庭发展、基层治理的“硬支撑”。
近年来,安徽高院高度重视“以文化人、以文兴庭、以文促治”,高站位、“一体化”推动法院文化与法庭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探索以安徽法院特色先进文化引领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善治善为新路径,让文化软实力成为全省法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
一、以红色文化固本,强化“政治建庭”
聚焦金寨革命博物馆、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淮北濉溪县淮海战役总前委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坚持从人民司法红色传统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法庭发展注入“红色动力”。打造“红色文化+党建”“红色文化+审判”“红色文化+队建”等工作机制,明确“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助发展”工作思路;紧紧牵住政治引领这个“牛鼻子”,擦亮政治本色,永葆为民底色,立起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大局的“先锋旗”;充分发挥红色文化的熏陶作用,组织干警实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铸牢信仰之魂、淬炼忠诚之心、夯实守正之基。在红色文化的浸润领航中,安徽法院涌现出了许多“红色法庭”,如位于有“一镇十六将,独秀大别山”美誉的皖西重镇——独山镇的独山苏维埃革命法庭,历史上诞生了中共“环境保护第一法”,2017年法庭旧址被确定为安徽法院首个红色教育基地,至今已接待前来接受红色教育干警5000余人次。
二、以法治文化铸魂,抓牢“主责主业”
聚焦六安皋陶文化、合肥包公文化、阜阳管仲文化等法治文化,坚持将其植根人民法庭审判沃土,凝聚公正司法为民的强大动力。牢固树立人民法庭“以办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2018年至今年8月份,全省364个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882972件,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结案数的18.02%。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望江县人民法院长岭法庭审理的“私自捕虾溺亡案”,依法驳回原告无理诉求,拒绝“和稀泥”判决,厘清是非、立场鲜明,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弘扬“法庭英模”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近年来,安徽高院不断挖掘、培树、弘扬人民法庭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涌现出了“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明光市潘集村法庭原庭长刘学讲等一大批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
三、以传统文化聚力,推进“多元解纷”
聚焦“六尺巷”“孝”“乡贤”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优秀文化,推动各地法院深挖“徽风皖韵”文化内涵,厚植“无讼”理念,打造出一系列特色调解品牌,构成“枫桥经验”安徽版。“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桐城法院从六尺巷文化汲取智慧,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成为典型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桐城法院孔城法庭作为“六尺巷调解工作法”的发源地和重要实践基地,推进“六尺巷调解工作室”进入辖区39个村(社区),并逐步实现了桐城市226个村(社区)全覆盖,80%以上的矛盾化解于诉前。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法庭依托传统习俗,在当地茶馆创设“和谐茶室”调解室这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品牌,自2015年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2000余起纠纷,赢得“南有六尺巷,北有一碗茶”的美誉。
四、以创新文化赋能,提升“三治”水平
聚焦“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凤阳县小岗村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激活创新“活水源头”,指导人民法庭大力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画好共治“同心圆”。夯实“自治强基”。天长市人民法院秦栏法庭构建“四长”联调机制,聘请商会会长、河(湖)长、农业合作社社长、林长对口参与调解,将矛盾吸附、化解在当地。强化“法治保障”。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六安法院在山区、库区法庭全覆盖配备了22台移动背包法庭,通过一个直立不足半米的拉杆箱,实现巡回审判“数字化”,在全国属于首创,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要求全国推广。推动“德治教化”。黟县人民法院古民居法庭打造“作退一步想”徽文化司法辐射工程,促进徽文化精髓融入家规家训、村规民约、行业规约,让谦和礼让文化蔚然成风,不断推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
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石鼻法庭
传承“古村治理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石鼻法庭以传承“古村治理法”为抓手,深挖古村治理经验、密织多元解纷网络、紧扣需求宣传普法,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庭的担当作为。
石鼻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古村叙彝堂“叙理明是非,解纷促家兴”文化底蕴,总结提炼古村“里甲长夜间巡查、集中堂内授业解惑、大事共议通报、名望人士调解矛盾”等治理经验,结合法庭工作实践,提炼出“文化带动、多元解纷、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古村治理法”,积极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今年7月,“传承古村治理法”入选“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今年上半年该院群众满意度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全省第5名、全市第1名。
一、活用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司法特色品牌效应
深挖古村治理经验,融合现代法治理念,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一是合力擦亮地方名片。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大局,与党委达成共识,将擦亮“安义古村”地方名片与司法品牌打造充分融合、相互促进。联合当地党委、古村管委会深入少诉甚至无讼的千年古村调研,深挖古村治理文化底蕴,寻找传统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点。二是充分发挥品牌牵引作用。今年3月,出台专门的品牌打造实施方案,以“四个一”即提炼一套解纷方法、选树一至两名先进典型、精选一批典型案例、拍摄一部专题宣传片为思路,打造传承“古村治理法”品牌,增强群众内心认同感,拉近群众距离,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奠定良好基础。三是做好文化建设结合文章。将“古村治理法”融入法院文化建设,着力将石鼻法庭打造成现代“叙彝堂”,在石鼻法庭、安义古村建成了一批文化场所,实现法庭辖区4个社区30个行政村“古村叙彝堂”矛盾纠纷化解点和巡回审判点全覆盖。
二、织密多元解纷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改变“低头办案”的习惯做法,凝聚多方合力,构建多元解纷大格局,推进诉源治理。一是争取党委支持,凝聚解纷合力。院长亲自带队走访辖区所有乡镇,赠送法庭工作白皮书,收集乡镇法治需求,提出针对性司法建议。在党委领导下,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基层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建立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三级筛查。同时,将传承古村治理法与全县基层治理“有事来说”品牌深度融合,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广纳乡贤能人,壮大调解队伍。统筹返聘退休老法官及邀请当地乡贤能人成立特约调解员队伍,建立运行、奖惩机制,通过“返聘退休老法官固定值班+特约调解员视情况参与调解”模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注重以老带新,总结提炼解纷秘笈。专门组织一批法庭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庭长总结提炼古村治理精髓,并就多发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纠纷整理出专门的解纷“秘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结合乡土民情推动少讼、无讼村建设。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做实判后答疑及跟踪回访。安排专人开展判后答疑,特别是针对矛盾较大的离婚、赡养、相邻权等纠纷,判决后第一时间与乡镇、村委会对接,并适时开展跟踪回访,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确保“民转刑”案件零发生。
三、紧扣需求宣传普法,营造浓厚知法守法氛围
聚焦乡镇特点,形式多样地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形式多样开展重点人员教育培训。对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村干部等重点人员集中或点对点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全天候提供法律咨询,提升重点人员法治实践能力。去年12月,石鼻法庭副庭长李赟恺进村宣讲宪法被央视一套《新闻联播》报道。二是常态化进村入户送法上门。结合“1号大调研”、法律服务者下乡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巡回宣传,法庭干警足迹遍布辖区村(社区),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三是创新探索线上普法新模式。开设“一分钟”普法专栏,由法官通过视频方式讲解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开设“古村治理法”叙理解纷专栏,采用“鲜活案例+法官说法+法条链接”做法,强化以案说法实效。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汤头法庭
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牵引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
案例点评:汤头法庭积极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模式,汇聚基层综治力量,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基层普法活动,延伸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触角,切实回应群众诉求。
今年以来,汤头法庭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探索打造“人民法庭、法官驿站、法官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源治理新路径,新收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3.2%。《人民法院报》以《延伸服务触角回应群众诉求》为题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分层布局,司法服务全覆盖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综合效能。在汤头法庭建立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规范设置导诉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电子信息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六大功能区,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法庭配备一台“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法官驿站。在人民法庭驻地外的乡镇(街道)设立法官驿站,明确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制度,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大格局。三是科学布局法官联系点。在人口密集的社区、村居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定法官包点、特邀调解员驻点值守制度。同时,联系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化解社区、村居内矛盾,普法送法,收集诉求建议等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提效能
一是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新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五类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乡镇(街道)副镇长(副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制度,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推动实现“大事不出镇”。二是构建“网格员+调解”“乡贤+调解”特邀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新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近60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三是构建“庭点”衔接新机制。对于“法官联系点”在社区、村居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驿站”移交带班法官,由法官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消化、解决在诉前。对进入法院的案件也可以通过“法官驿站”导回基层,由人民法庭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就地化解。今年以来,汤头法庭辖区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区域内“大事”21件,导回案件46件、化解37件。
三、基层普法,源头治理见实效
一是开设普法“每日课堂”。人民法庭开放活动由原来的“开放日”变为“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课堂总结”,即时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汤头法庭“每日课堂”共接待听课群众300余人次。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培养对象,法官联系点包点法官定期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通过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带动影响身边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12场次。三是建立“法治服务日”制度。在距离汤头法庭相对较远的辖区葛沟设立审判法庭,将葛沟逢集日定为“法治服务日”,人民法庭在“法治服务日”组织案件开庭审理、开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今年以来,葛沟审判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59件,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有效的“家门口”司法服务。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创新“E+智慧法庭”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平台
案例点评:淄博中院扎根基层、主动作为,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388个“E+智慧法庭”平台,积极承担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和社会角色,有效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淄博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托信息技术拓展“枫桥经验”实践路径,深入基层村居和社会治理一线设立“E+智慧法庭”平台,诉前化解纠纷7265起。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日报》《半月谈》等媒体广泛报道。
一、用活三种载体彰显法庭前沿优势,低成本实现治理资源全覆盖
“E+智慧法庭”依托信息技术载体,“不增编、不盖房”,将人民法庭治理触角延伸至每一个村居、企业。一是畅通三条直联群众渠道。即联通法庭和村居企业的视频连线系统,聚合责任法官、人民调解员、平台联络员的“法庭E+”微信群,再加上巡回审判设备,有效覆盖乡镇综治中心、重点村居园区、企业行业协会,畅通与村居、企业24小时沟通渠道,开展每周一天常态化走访,实现联村入户制度化。二是用实平台联络员机制。在村居、企业端设置平台联络员,实行法庭法官与平台联络员联动,履行定期走访入户、纠纷预警研判、诉讼业务代办、矛盾联调联解、协助送达调查、开展村居普法六项职能,有效化解法庭查人找物难、调查难和调解难等问题。三是并联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持“E+智慧法庭”平台建设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一体推进,在人民法庭、村居和企业站点端口统一安装人民调解平台系统,同步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分类委派、诉非对接、司法确认在线办理流程,强化司法联络员联用、联训。目前,388个“E+智慧法庭”覆盖全市32个综治中心、331个重点村居、25个园区企业,成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的主要支撑机制。
二、贯通三个环节优化解纷效果,高效率助力诉非联动全时空
一是强化纠纷苗头化解。以“E+智慧法庭”为中心站点,主动对接融入基层综治中心。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员会以及调解组织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21年,湖田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提前发现一起可能引发800余户村民集体诉讼的涉房产证办证费用纠纷,及时指导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形成一揽子处置协议,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强化纠纷跨时空化解。创新“一案一群聊”异步调解模式,组织纠纷当事人、村居负责人、特邀调解员、代表委员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打破固定时间限制,“隔空+错时”完成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另一方面,对群聊固定的无争议事实在立案开庭时直接确认。今年以来,592起案件“聊着聊着就撤了,拉着拉着就结了”,全市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74.05%。三是强化纠纷巡回式化解。针对线上调解不成、群众诉讼不便、对社会治理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人民法庭及时依托移动巡回审判设备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
三、聚焦三个层面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实效激活村居自治要素
一是引导建立基层自治规则。将扶助基层自治规则制定作为“E+智慧法庭”基本职能,通过结对联络、定期走访、专题培训等方式帮助完善乡规民约、社区公约619个。东里法庭依托“E+智慧法庭”指导辖区果品、仓储行业调解委员会制定果品买卖合同、物流合同以及欠条、仓单等规范文本,该类案件从之前的年均300余件减少到不到10件。二是加强基层法治带头人培养。推动77名调解员常驻“E+智慧法庭”平台,引入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乡贤借助平台庭审观摩、“法官说法”等功能,培养基层自治中坚力量,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热心大妈”刘伟等一批“金牌调解员”。三是深化无讼村居建设。发挥“E+智慧法庭”平台数据集成和成讼态势研判功能,定期分析基层村居的纠纷治理实际成效,为市委市政府“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样板村镇”选树提供参考,助力“有专人负责、3名以上调解员、常态化纠纷调处机制”的“三有”标准成为淄博地区无讼村居标配,有效推动自治、德治与法治的结合。
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深融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清丰法院按照新时代人民法庭发展职能定位和“枫桥式人民法庭”标准要求,借助清丰县社会治理大平台,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强化联动机制、多元解纷、考核体系等智能化支撑,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提升诉源治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2020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人民法院借助全县网格治理优势,主动把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首创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推动多元解纷智慧化、诉源治理实质化,逐步走实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新轨道。两年来,共诉前化解纠纷9360起,诉前化解成功率稳定保持在45%以上,一审案件收案数逐年下降,万人成讼率持续走低,激活“把非诉纠纷挺在前面”的智慧动能。
一、搭平台,联动基层网格
清丰法院启动人民法庭进网格以来,注重联动机制和信息化科技建设,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联合研发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与最高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和清丰县综合治理平台互联互通,具备矛盾排查、纠纷委派、远程调解、数据分析、视频培训等11项功能,同步将全县6大专业调解组织及503名财政全额全供的农村网格员均纳入平台,在每个法庭设立“网格之家”,配置网格员驻点使用的电脑平面端,每个调解员和网格员都在手机端安装移动APP,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指导、现场解纷,构建了各人民法庭、综治中心调解组织、乡镇社区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紧密配合的社会治理网络大框架,为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技术保障。
二、推应用,赋能多元解纷
清丰法院推动县委政法委把平台应用作为网格员、调解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按乡镇先后组织近50场专题培训,提升平台应用技能。网格员、调解员依托平台对所属行业及驻点村进行矛盾日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通过平台上报,简单纠纷现场化解,两年共有600起简单纠纷没有进入人民调解平台,更没有形成诉讼,便得到妥善解决;相对复杂的纠纷及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调解员、网格员通过平台推送至人民法庭,由人民法庭提前介入,联合网格员、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网上立案转入诉讼程序,两年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导入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案件达8760件;人民法庭对审理中发现的宅基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类型的案件适宜进行调解的,通过平台指导网格员、调解员进行委托调解,还可借助平台委派网格员承担送达、联络等辅助性工作,最大限度汇聚司法资源和调解资源合力,实现诉前、诉中联动,法官、网格联调的效果,诉源治理信息化平台既助推发挥了网格员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又建立了基层矛盾前端预警、多元解纷的良好机制,把矛盾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打造诉源治理的前沿阵地。
三、重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以人民法庭为主导,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排查化解矛盾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县委政法委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设定工作任务指标,排查矛盾日报告不少于5条,诉前化解成功率不低于30%,乡镇无讼乡村占比不低于10%,坚持每季度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绩效量化考核,由人民法庭出具考评结果,报送县委政法委,与其基础工资、办案补助挂钩,人民法院把法庭诉源治理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以“双向考核”推动基层治理走深走实。同时,依托平台系统每半年形成全县矛盾态势分析报告,把基层矛盾态势、多发类型、易发领域全面数据分析,连同无讼村庄创建情况一并向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及时、全面提供社会治理决策建议,作为乡镇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无讼村庄118个,占比23.45%,融入基层治理的成效持续显现,助推了更高水平的县域治理。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抓实“三进三访”常态化提升融入综治主动性
案例点评:阳江中院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强化一线研判施策能力,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的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
阳江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做好职能发挥“切入点、发力点”文章,创新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部署开展以改进方式为重点、提高适需为关键、制度管理为根本的常态化“三进三访”工作,形成大走访、熟乡情、拓资源、优供给司法服务基层治理路径。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实现村居走访全覆盖、综治走访全覆盖、镇街联络全覆盖,广大干警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融入综治更加主动,服务实效更加凸显。
一、以改进方式为重点,落实走访任务
阳江中院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部署常态化进镇街、进村居、进生产一线,访基层治理单位、访辖区调解组织、访园区负责同志的“三进三访”工作。两级法院班子每年开展调研,同步深入镇村园区,走访“三农”管理部门。近一年,全市人民法庭全员轮动,每周用一到半天专程走访,完成镇街单位、村居委会、产业园区走访973次,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走访457次,通过大走访发掘民间志愿特色调解组织37个,产业商会行会调解组织21个,乡村调解能手45人,与辖区各镇街联系全面加强,各类解纷资源大幅充实。阳西法院人民法庭与当地“老玛调解室”“老曾调解室”特色品牌对接工作;阳东法院人民法庭听取渔业委员会建议,在休渔期开展涉渔案例宣讲;阳春法院人民法庭利用乡镇圩日等特色节日加强偏远乡村、苏区乡村走访。干警通过走访熟悉乡情民意、产业特点、农村工作,夯实因地制宜“一镇一策”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二、以精准适需为关键,提升走访实效
阳江中院部署建立“强化一线指挥、优化案事匹配和大走访、全覆盖、高精准、强示范一体衔接”的“1+1+4”工作体系,加强对人民法庭走访、研判、施策的全过程支持。全市11个人民法庭庭长全部调整配强,提升庭长一线研判施策、快速回应能力。基层法院发挥人民法庭管辖案件裁判规律对主动参与源头解纷、乡村治理的长效助推作用,坚持“办辖区案、管辖区事”,审判主责主业和参与基层治理融合互促。落实市委政法委与阳江中院加强基层治理文件要求,全市人民法庭在各镇街综治中心、产业强村、偏远乡村、案多乡村设立走访联系点352个,完成全市48个镇街综治中心联系点全设立和“一中心一制度”对接工作,实现诉前联调制度化。江城法院人民法庭与综治中心探索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全部先行联调。全市人民法庭依托“三进三访”做好“桥梁”“纽带”,向综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建议278件次,参与事前研判、支持解纷265件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丰富充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更加及时精准。
三、以制度管理为根本,强化走访保障
阳江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庭审判任务重和工作实际,把握战略主动,加强统筹引领,坚持“用制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把强化管理作为开展“三进三访”、转变工作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关键招。各基层法院结合新时期工作任务,制定人民法庭庭长管理职责清单,压实庭长统筹审判、走访、调研各项职责,强化“一线指挥官”作用。人民法庭从有利于完成审判任务、服务辖区工作、从严精细管理出发,“一庭一规”制定管理制度。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到人民法庭调研,把听取“一镇一策”工作思路和检查管理职责落实作为“规定动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重点考核职责清单“建没建”、管理制度“有没有”、镇村走访“去没去”、对接机制“用没用”等工作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创新“3+3+3”工作机制构建社会治理“强动能”
案例点评:灵川法院立足当地基层治理重点,创新“3+3+3”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护航漓江生态安全;坚持诉源治理挺前,构建无讼乡村;打造特色司法服务站,探索立审执全流程司法服务,就地化解矛盾,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有益样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坐落于桂林市北部,漓江流域上游,系漓江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近年来,灵川县人民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3+3+3”工作机制,下辖的大圩、甘棠、潭下三个法庭为服务漓江生态保护、基层社会治理、诉讼源头治理提供强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建强三个“阵地”,司法护航耀漓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灵川县人民法院在位于漓江核心流域的大圩法庭挂牌成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源头守护漓江生态安全,不断擦亮“桂林山水甲天下”金字招牌。一是前移司法服务阵地。出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制度。针对漓江流域保护区内违章搭建、高污染养殖等破坏漓江生态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源头预防漓江生态安全。二是延伸司法宣传阵地。巡回法庭干警不定期前往漓江黄金游览流域——大圩段,向渔民、游客进行普法宣传、说案释理,阐明违法成本后果,督促漓江流域段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漓江生态;在漓江上游水域—青狮潭水库开展水库巡查等保护生态工作,出台《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框架意见》,首个“漓江保护日”相关工作事迹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三是筑牢司法业务阵地。主动探索刑事、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漓江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和庭审直播,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二、着手三个“构建”,诉源治理“挺”在前
一是构建矛盾化解第一道防线。指导村两委干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定期宣传讲解乡村振兴惠民政策,以“谋致富促和谐”为抓手,倡导村民理性选择生活方式。逐步构建起“群众争吵声小了,百姓打牌赌博的少了,大家共同致富的多了”的无讼乡村景象。6个“无讼示范村”均保持零诉讼,甘棠法庭辖区内民治村荣获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二是构建联动矛盾调解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以县级矛调中心为枢纽,派速裁团队入驻,升级打造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室、三级联调中心、云上法庭等,形成以县级矛调中心为统揽,乡镇、村、各部门开放互动共治解纷机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的非讼纠纷解决意识逐步增强。矛调中心自运行以来,实体化解率达到92%。三是构建共享共建联动机制。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连接点,建立矛盾纠纷预防机制,下辖三个法庭均与派出所建立《共享共建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各项社会治理工作。
三、用心三个“打造”,亮出法庭金名片
一是打造特色司法站。积极推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站+巡回审判”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革命历史遗迹、古镇风貌、民族团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等特色司法服务站,发挥“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2022年以来,10个站点就地化解基层矛盾189件。二是打造网格联动平台。搭建“法院—综治办—镇—村—网格员”司法服务平台,将全县划分为224个大网格,聘请224名网格员,1236个微网格,“网格法官”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用好用活乡村“法律明白人”“一村一辅警”,进行入户摸排巡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三是打造立审执一体化法庭。潭下法庭制定《关于开展“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协调运行的暂行办法》,构建立审执一体的全能办案模式,开启“全流程”司法服务,一揽子解决群众诉讼需求。今年以来,实现当场立案127件,受理执行案件85件,共计执行金额10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