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
构建“3-1-4”特色枫桥法庭大力推进基层治理
案例点评:龙泉法庭构建“三个结合”调解机制,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禁毒宣教品牌,聚焦多发类案审判和调解,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新时代城乡结合法庭建设的有益经验。
海口市龙泉镇位于海南环岛高速公路东西两侧,分布大量原生态火山岩、高尔夫果岭和荔枝林绿化带,拥有丰富的城郊旅游资源和房地开发项目。龙泉法庭作为城乡结合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以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发挥司法职能“四个优势”,既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又结合实际创新做法,切实解决一批矛盾问题,铸就特色鲜明的新时代城郊型人民法庭。
一、建构“三个结合”调解机制
一是“三个主体”结合。在调解主体上,龙泉法庭与镇政府、司法所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小组,形成“三个主体”联动结合的调解架构。二是“组、会、站”结合。在调解平台上,龙泉法庭在自然村设立调解小组,在村居、物业小区设立调解委员会,在观澜湖小区和景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站,努力构建覆盖全域的城郊型人民法庭调解服务网络。三是“联席会议”与“服务中心”结合。在调解形式上,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席会议制度,并且在城西司法所、龙泉司法所、龙桥司法所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加强与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和沟通,彰显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城郊解纷特点。2021年11月10日,龙泉法庭在薛村村委会设立“乡村法治服务中心”,主动开展调解工作达十余次,促成九起纠纷达成调解,化解了包含拖欠农民工工资、损害赔偿在内的重大矛盾,充分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中心的调处功能,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要求。
二、打造一个禁毒教育品牌
龙泉法庭切实结合城郊发展特点,聚焦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被确立为青少年禁毒学习教育基地,并被确定为海口市龙华区区级助推禁毒领域的社会治理。法庭联合镇政府、团区委、禁毒办、检察室、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开展禁毒普法活动,多次针对辖区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每一位接受普法的对象带动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带动每一个社区,将禁毒工作抓好抓实。截至2022年6月,龙泉法庭已实现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定期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文化长廊,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集中聆听法治教育课等方式,巩固禁毒教育成果,有效提高龙泉镇青少年的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和能力。当前,已实现辖区内吸毒人员大幅下降的社会效果,龙泉镇的现有吸毒人员从2019年的197人降至2022年的60人,吸毒人员占比从2019年的3.6%降至2022年的1.09%,同比下降2.51%。
三、发挥司法职能的“四个”优势
一是推行类案分析机制。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龙泉法庭共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438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有116件),建设施工合同纠纷61件。龙泉法庭利用集中审理辖区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涉不动产纠纷的城郊法庭优势,提炼类案审理的关键性要件,通过将合同履行过错、违约责任负担、违约数额调整、工程流转判定、工程造价鉴定、款项支付主体等争议焦点和处理方案予以类型化,形成贴近司法实践的审理规则。二是转化诉调理论成果。结合辖区内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需要,龙泉法庭根据省内外重点调研课题和实务文章,形成调解工作实务指引、司法确认工作实务指引等工作手册。2021年1月至12月,龙泉法庭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2件,完成确认72件。三是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针对辖区内龙桥镇观澜湖社区内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近年涉及房产销售合同案件数呈现爆炸式增长情况,总结案件中存在的社会风险,向乡镇、社区等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把社会纠纷化解在前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凸显司法担当。四是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树立“三个重点”的调解培训目标,即重点培训司法所所长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调解人员;重点培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的操作方法、操作流程以及调解方法和技巧,以及培训司法确认的内容和程序、调解技巧;重点剖析辖区内的典型调解案例,提高培训质效。2021年以来组织培训3次,授课140人次。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双福法庭
聚“室站点”之力助推商事解纷加速度
案例点评:双福法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商事解纷为重点、“室站点”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实现以诉源治理促基层社会治理,充分体现司法在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形成多元解纷、助企兴业的“园区法庭范本”。
双福法庭是典型园区法庭,下辖区域拥有五大专业市场,市场主体超10000户,入驻工业企业600余家,其中规上130余家,年生产总值近200亿元,是西部(重庆)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法庭受案中商事纠纷占比超80%。近年来,双福法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根植于商事解纷全过程,依托“福商调解室”“代表委员联络站”“法治网红打卡点”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效。
一、“福商调解室”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
双福新区商会以300余家民营企业为主体,法庭与其共建全市首个商会驻庭调解室,构建一站式解纷模式。一是指导会员企业内部解纷。与商会建立会员企业间解纷共享、矛盾预警机制,定期通报苗头性纠纷,商会调解员及时开展化解,并由“一街镇一法官”机制联系法官给予示范培训指导,会员企业间不仅纠纷减少,更有效增强商会凝聚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15家企业先后被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二是发挥商会优势参与调解。与商会签订《合作开展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工作备忘录》,确定商会为特邀调解组织,聘请商会推荐企业负责人、行业专家、法务人员为特邀调解员,并将调解员按工业制造、商贸物流、建筑开发、智能科技、教育医疗分类,精准开展诉前委派和诉中委托调解,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商人自治。目前已成功调解案件8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5%,涉及金额5000余万元。同时注重将商会调解与涉企纠纷社会治理相结合,2022年成功调解某地产项目发包方因资金链断裂拖欠民工工资案件349件。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华工商时报》等予以专题报道。
二、“代表委员联络站”助力商事纠纷合力解
发挥“代表委员联络站”履职服务站、社情民意直通车、为民办实事窗口功能,汇聚多元解纷力量。一是精心选任驻站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密切联系群众、“人熟”“地熟”优势,结合职业经历、专业特长、关注重点,选任1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站开展工作,其中一半以上来自辖区企业。二是打造专属履职方案。既坚持“当下治”,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沉浸式体验法庭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并通过参与诉前调解形成合力。又着眼“长久立”,通过双向发力,联合党代表和代表委员对具体案件系统梳理,围绕辖区商事纠纷类型、特点深入调研,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长期共性问题,并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方式予以完善。2022年上半年,驻站代表委员就成功调解商事案件78件、形成意见建议18条,其中与商会共建多元解纷机制、加大“云上共享法庭”使用等多条建议已获采纳并取得实效。
三、“法治网红打卡点”夯筑基层治理长效解
在园区多点布局“法治网红打卡点”,营造诚信、守法经营浓厚氛围。一是将法庭融入法治文化公园。围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庭融入公园建设,结合地域名称,原创“福法官来了”特色品牌,“福法官”定期在法治文化公园与企业互动,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面对面”听取企业心声,为企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已累计开展活动46次、发布典型案例7个。二是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农贸城。依托“一庭两所”机制,在西部地区交易规模、聚集辐射范围位居前列的双福国际农贸城设立“法官联络点”,借助“车载便民法庭”功能全、形式新的特点,与公安、司法共同开展立体化法治宣传,选取典型案件巡回审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方案,实现纠纷高效便捷就地化解。目前已合力化解涉农贸城纠纷近千件、开展巡回审判百余次,发放《典型案例手册》《法律风险提示卡》13000余份,涉农贸城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0%以上,平均审理时间20天,裁判自动履行率80%。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赋能基层治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案例点评:四川高院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优化司法资源配备,强化法庭制度供给,深化法庭日常保障和考评指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近年来,四川高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基础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带头抓总,深入基层调研,撰写《人民法庭融入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与实现路径》,从历史沿革和方法论上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一、强制度供给,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源动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新需求,以完善农村司法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制度建设。一是优资源配备供给。出台《关于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人民法庭数量、布局、功能进行优化,撤销99个法庭,优化460多个法庭的管辖范围,设立诉讼服务站3190个,增设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联系点1114个,形成“庭、站、点”互通互联的梯级基层司法服务网络,实现减庭不减阵,增员又增效。二是推方法路径供给。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符合省情特点的“三服务”方法路径,探索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模式,最大限度激发服务基层治理效能。强化乡村法庭基本职能,拓展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综合功能。突出城区法庭专业化特征,探索高效快捷的类案治理机制,设立专业化法庭84个。发挥民族地区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桥头堡作用,建成“石榴籽”调解室180个。三是完善考评体系供给。印发《关于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进行单独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将人民法庭开展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工作纳入中基层法院年度考核进行定性考核,开展法庭序列单独考核实行定量赋分,着力构建符合人民法庭工作特点的单独考核指标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表扬激励机制,鼓舞干警干事创业。
二、重基础保障,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内生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短板,以省以下人财物统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人员储备。推动法庭人员配备纳入省委对市州考核,探索事务外包、人员外聘等方式,充实法庭人员配备,法庭庭均人员配备增幅达16.6%;指导调解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治理人才储备,5002名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二是强化物资保障。制定人民法庭物质保障三年规划,省级层面强化资金保障,拨付5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人民法庭装备配备更新换代。印发《加强全省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制定推动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步走”模式,切实推进人民法庭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建设,实现电子签章功能全覆盖,保障调解室等便民服务区域实现互联网无线覆盖,建立各类诉讼辅导室307个。三是加强人才培育。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课程纳入人民法庭培训课程,邀请基层治理领域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项培训,吸纳服务基层治理等业绩突出的6名法庭庭长开展“岗位技能交流”。省法院王树江院长讲授“新时代人民法庭庭长的角色定位”第一课。两年来,共460余名法庭庭长参训。积极参加横向交流,多名法庭庭长受邀在市州乡镇政法委员培训班分享基层治理经验。
三、深精准指导,提升法庭服务基层治理竞争力
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完善人民法庭四级职能定位为抓手,强化人民法庭的日常指导。一是完善条线指导。优化充实领导小组组成,实现对多元解纷、环境审判等工作精准化条线指导。延伸院领导联系指导法庭制度,建立审判业务条线对口联系指导制度,在全省范围内设立14个人民法庭联系点,打通省法院直联指导法庭通道,实现一对一精准化指导。印发《关于沱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沱江流域环境资源纠纷协同治理。探索跨审级的类型化法官联席会议,强化类案精准指导。二是搭建交流平台。创设《人民法庭工作专刊》,征集发布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动态,挖掘全省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举措。两年来,共刊发22期专刊。设立《我和我的乡村》《最美基层法庭》《最美基层法官》专栏,发布人民法庭干警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乡村治理稿件63篇,“‘缝纫法官’的三种针法”等文章被最高法院官微采用。三是推动系统治理。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立法层面确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与多个省级部门就医疗、劳动争议、金融、道交事故、家事、物业等纠纷预付化解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会签《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解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类型化纠纷及地域性纠纷系统治理。组织开展“守护养老—法庭在行动”专项行动,推动养老纠纷防范乡镇全覆盖。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海棠法庭
构建“少家邻”融解纷模式健全社会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点评:海棠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类案精准化解为路径,聚合党政、群团、学校等力量,创新建立了基于“少”“家”“邻”社会肌体细胞的新型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积极探索基于“少”“家”“邻”三类常见多发类型化纠纷的“融”解纷模式,形成类型化纠纷处理机制,聚力打造“海棠花开”解纷品牌,主动从司法末端走到治理前端,实现从“审”到“治”再到“引”的角色转变,以小切口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
一、引进来合资源,内涵式调和家事纠纷
一是制定方案、组建调解队伍。针对家事纠纷带有浓厚人伦、情感与道德因素,容易通过非诉方式调和的特点,以“庭”为联动中心,依托院机关联合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共同出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构建家事纠纷化解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开展家事案件诉前调解,联合民政、妇联、团委等做好诉后跟踪、回访、帮扶。二是设立“三室”,提供调解场所。内设家事调解室、融e解工作室、心理疏导室分别为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线上及心理辅导等多元调解场地,满足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三是对接基层服务点,开通反家暴热线。牢固树立“市区一体”理念,积极融入“心连心邻里中心”大布局,与妇联等七部门联合设立区反家暴中心,开通“12338”24小时救助热线,提供紧急庇护、医疗救助、家事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二、走出去巡回调,外放式化解邻类纠纷
一是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以街道为单位,以庭为支撑,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出台一站式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方案》,构建“三所一庭一中心”纠纷联调新模式,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创新“实地勘察+巡回调解”工作新方式。对发生在同小区的批量物业纠纷,先组织业主代表、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到小区开展实地勘察,形成勘察笔录,以勘察笔录为依据,组织双方就地开展诉前调解,真正实现快调快审,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化解一类案、教育一批人、指导一片区”的司法效果。三是夯实“法官专业指导+联调部门分工实施”制度新支撑。发挥法官专业性优势,提供法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物业法律知识的专业培训,司法所、街道、网格员等相关基层治理主体配合具体分工实施,实现联调联处。
三、三审合一综合审,引导式调处涉少纠纷
一是探索“三审合一”圆桌式审判模式。从民事、刑事、行政三部门各确定一名审判员组成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综合审判团队,制定《工作规则》,在审理程序中引入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等,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积极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功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培育两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在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工作站、放置“乐法妈妈”信箱,以书信方式收集学生反映问题,针对问题施行分级干预处置。在社区建立法治指导服务站,开通“融e解”视频连线通道,提供个案法律指导,法官定期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用法治思维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构建一体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打造未成年专属区域,专设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联合反家暴中心与妇联、民政共建反家庭暴力庇护所,同公安、街道等联合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整合社会、司法和行政力量,探索全链条、多方位的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2021年以来,海棠法庭与各基层治理部门联合开展一对一家庭指导168次,实地走访勘察、帮扶50余次,制发《家庭教育温馨指导卡》《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100余份,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融e解平台组织开展调解700余次,指导化解“少家邻”三类类型化纠纷856件,调解率高达90%。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达溪法庭
构建“三个三”工作模式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案例点评:达溪法庭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源头化解纠纷能力,分别在家庭、经济、社会三个层面取得实效,有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达溪法庭位于大方县城北面,属城乡结合部,辖19个村、居委会,辖区人口七万余人,有汉、苗、彝、白等多个民族。达溪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大党建”为引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枫桥经验”,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三大优势”,运用“三个三”工作模式,有效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桥头堡”作用,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今年以来,达溪法庭立案117件,同比收案下降29.09%,逐步实现“化解矛盾方式从治已病向治未病转变、诉前调解从群众不了解到群众乐于接受转变、诉讼案件从成倍上升到大幅下降转变”三个转变,诉源治理工作成效初显。
一、夯实基础,三招齐出
一是人员保障用稳招。严格设定选任条件,将政治素养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法律水平,且为人公道、作风严谨的人员聘任为特邀调解员,登记在册、颁发聘书。达溪法庭现共聘任特邀调解员3名,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设置网格员70余名,确保基层诉源治理队伍稳定有力。二是物资保障出实招。达溪法庭设立数字化调解室,并完善各项司法便民利民设施。对特邀调解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综合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工作量等因素,实行阶梯型补助,有效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机制保障使新招。完善特邀调解员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特邀调解工作;完善特邀调解员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完善特邀调解员退出机制,实现调解员队伍优胜劣汰。
二、联调共治,三法并用
一是组织保障有章法。坚持党建引领,构建“综治中心+人民法庭+联户长”的“党建+共建”诉源治理模式。将党支部建在庭上,与“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木寨社区党总支成立“党建联盟”,创新人民法庭与社区基层党组织“党建共建、资源共享、结对共治”的发展新模式,为诉源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合力。对涉及土地权属、流转费用等涉众型纠纷,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并及时分流到综治中心联动调处。今年以来,诉前推送调解案件277件,调解成功131件,调解成功率47.29%,辖区内无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事件发生。贵州卫视法治第一线栏目对达溪法庭的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达溪法庭多次被上级法院评选为先进集体,并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新时代人民法庭观测点”。二是多元解纷创新法。探索构建“前端预防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后端诉讼终结”的“漏斗式”分层解纷模式。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通过巡回审理、法官讲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7次,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向群众宣传诉前调解“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促效率”的优势,有效提升群众对诉前调解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对不愿诉前调解或调解不能的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受理,综合运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今年以来,达溪法庭调撤率达59.83%,高出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近5个百分点。针对辖区婚恋家庭纠纷化解难度大的现状,法庭注重多方参与,共同发力,逐级分流过滤婚恋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案结事了;严格落实婚恋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八单一表”衔接联动工作,杜绝婚恋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三是队伍培训找方法。创建“法官+特邀调解员+网格员”的工作模式,协助乡镇综治中心对网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推动司法资源向社区、网格下沉,努力让“小”网格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大”作用。充分发挥优秀特邀调解员“传帮带”的作用,设立“邹正军调解工作室”,邹正军总结的十六字调解经验,帮助年轻特邀调解员、网格员尽快熟悉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三、注重实效,三面凸显
一是在家庭层面实效凸显。除了尽力提高家事审判质效外,还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将婚恋家庭纠纷作为诉前调解工作重点,前移纠纷化解关口,从源头化解矛盾,有效避免婚恋家庭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近三年婚恋家庭纠纷案件同期收案数分别为155件、100件、58件,呈逐年下降态势,已结案件无一件产生不良影响。二是在经济层面实效凸显。将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纠纷纳入诉前调解重点化解范畴,有效缩减解纷时长,降低经济成本。2021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合同类纠纷194件,涉标的额924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8万余元,有效减轻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在社会层面实效凸显。紧扣万人起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等指标,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功能,有效减少诉讼增量。近三年同期分别收案272件、165件、117件,呈逐年下降态势,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强考核建机制实举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红河中院将“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有机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运用考核机制、多元解纷、便利群众等多方式助力中国特色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绘就新时代红河“枫”景。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一项考核、两项机制、三项举措”为抓手,出实招、办真事,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
一、一项考核,撬动工作,点燃法庭建设“催化剂”
考核是指挥棒,是风向标,更是催化剂,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细则,让考核成为撬动工作的杠杆。一是建立考核体系。聚焦“强基导向机制指标、诉讼服务指标、多元解纷建设指标、多元解纷激励指标、诉源治理制度建设指标、诉源治理成效指标”六大类指标,设立98项基础指标对应扣分指标、32项加分指标、4项一票否决,改变以往以案件数量作为考核主要指标的做法,以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诉讼负增长、慢增长为主要指标,建立符合法庭建设规律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法庭结合实际,精准发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三年全州28个人民法庭收案18848件,占全州基层法院收案的21%,实现慢增长,2022年上半年实现负增长。二是强化结果应用。通过正向激励(加分制)和反向约束(扣分制),旗帜鲜明地褒奖实绩突出者、鞭策懈怠平庸者。设立“红黑榜”对“骏马”大力表扬激励,“蜗牛”加大问责力度,让考核不仅体现结果导向,也体现实绩导向。考出攻坚克难的好作风,赛出争先创优的好氛围。大屯法庭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法院先进集体。黄草岭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二、两项机制,靶向发力,走活多元解纷“一盘棋”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建立两项机制,落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强化诉源治理,打造多元解纷“红河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视察红河法院时,对多元解纷“红河模式”给予肯定。一是整合力量,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高位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通过任务分解、专项督查、量化考核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指标和“无讼社区(乡镇)”考核纳入社会治理考评体系,深化多元联动。细化《关于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理念、平台、机制、程序、保障的“五个联动”,将审判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机整合,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搭建“网格排解、乡村自解、部门联解、法庭调解”的四级联调解纷机制,实现法庭解纷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二是内外联调,建立纠纷解决双向响应机制。实行专兼职调解员联用模式,整合两代表一委员、名人乡贤、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调解力量,推动行业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庭、法庭调解员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司法确认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全州设立14个诉调对接中心,416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庭参与调解。突出区域、民族特色,深化调解工作,发挥品牌效应。甲寅法庭打造“哈尼哈巴调解室”,聘请21名德高望重的“摩批”(哈尼语意为“智慧的长者”)为特邀调解员。大黑山法庭推行“阿卡卡”(哈尼语意为“居中处理、调解纠纷、制止、劝和”)调解法,围坐“火塘”双语调解,增加调解成功率。小新街法庭秉承“马背法庭精神”“代成平调解法”,绘就新时代哈尼“枫”景。2020年《条例》实施以来,全州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9708件,其中,诉前委派调解19619件,调解成功10568件,调解成功率53.86%,司法确认7719件。
三、三项举措,便民利民,做好基层治理“必答题”
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扎实参与乡村治理,争当基层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一是设立共享法庭,让诉讼方便群众。“一屏,一线,一终端”,建立“共享法庭”,创新在线开庭、云端调解,实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法治护航“三农”发展,针对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等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二是做实巡回审判,让司法贴近群众。延伸法庭功能,在村委会、派出所设立“法官工作站”,强化庭所共建。“点线覆盖,巡回审理”,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床头榻下调解,为创建“无讼乡村”提供司法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关怀。2021年巡回审理案件6364件,巡回率79.72%。三是加大普法宣传,让法律惠及群众。普法深入村寨、走进日常,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新街法庭开展“以法之名·守护梯田”普法活动,甲寅法庭做实线上宣传栏目“哈尼法官说”,讲好法治故事。2021年,累计开展各类集中宣传活动8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播放法治宣传片300余次,累计观看人数达8000余人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
以“万人起诉率”为抓手推进辖区诉源治理
案例点评:大丰法庭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工作机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快速化解,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
大丰法庭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准葛尔盆地南缘,辖区面积2584平方公里,人口4.1万人。2020年以来,法庭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融入辖区社会治理,植根基层护佑民生,以“万人起诉率”考核为抓手,着力打造“无讼村居”,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2021年5月,被昌吉州中院授予“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被自治区高院表彰为“自治区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万人起诉率”考核
2020年4月,县法院主动向县委请示,推动县委成立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呼图壁县“万人起诉率”考核实施方案》,在全疆率先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每月向政法委提供“万人起诉率”测算数据,政法委对各乡镇进行“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压实各乡镇诉源治理属地责任。2020年以来,大丰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463件,其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案件964件,一审诉讼案件473件,其他案件26件,诉前调解案件达到诉讼案件的2倍,一审诉讼案件下降34.13%。2021年5月,进一步推动县委印发《呼图壁县开展“无诉村居”创建实施方案》,在法庭辖区大丰镇开展“无讼村居”创建试点工作。法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指导各基层调解组织开展源头解纷,推动将诉源治理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1年以来,大丰镇下辖的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中,有3个行政村实现了“无讼”,1个社区仅发生1件诉讼案件。
二、“三级三轮”调解,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法庭设立“五丰调解室”,取自五谷丰登之意,既象征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又与辖区五工台和大丰地名相呼应,表达法庭干警对当地农民群众的美好祝愿。法庭积极与县司法局对接,选聘村干部、老党员和退休干部等22人为特邀调解员,其中驻庭特邀调解员2人。主动参与辖区各村每周例会和“村民说事日”活动,对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现场化解。利用“五丰调解室”和法官工作室平台,以法庭庭长为“指挥官”,各乡镇村人民调解组织为“阵地”,诉调团队、人民调解员和包联干部为“主力军”,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联络员”,建立群众说事的人民调解+老党员、老干部的特邀调解+法官的诉讼调解“三级三轮”调解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零费用、高效率的解纷渠道。2021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纷模式化解纠纷725起,取得了“案结事了”“诉减调升”的良好效果。
三、“三调联动”解纷,全方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法庭主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接,推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庭所共建实施方案》,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协调联动,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整合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中心、律师事务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等资源,在辖区乡镇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各方派员入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申请和投诉办理以及纠纷调解等服务,调解成功的现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当场立案送达,形成“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速裁判决”工作模式,实现“三调联动”“一次通办”“一站式”服务。
四、“有案办案,无案送法”,普法办案两不误
在农忙季节,组织“田间法庭”“星光法庭”巡回调解,及时处理了一批农资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供用热力合同、财产损害赔偿以及因“减水退地”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流转合同案件。2021年以来,共巡回办案200余次,现场化解各类民事纠纷300余起。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集市日普法宣传13次,开展法治讲座8场,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场,实地指导人民调解25次,配合乡镇村审查合同17件,为乡镇村决策提供法律意见6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
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法庭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案例点评:图木休克法庭立足诉源治理,以多元化诉调对接机制为抓手,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更多的新疆兵团南疆法院工作经验。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图木休克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诉源治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通诉讼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主动融入,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积极落实市域社会治理新举措,加强与辖区综治工作中心、司法所、连队党支部、人民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助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主动融入,积极参与构建“党委领导、多元联动”的诉源治理立体格局。加强与团场综治工作中心、连队(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单位的沟通衔接,以“无讼”创建为带动,搭建“调解为主、诉讼兜底”分层过滤解纷模式,将联动调解机制落到实处,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二是多元联动,强化群体性纠纷诉讼预警和诉前化解。建立纵向直通“团(镇)党委政法委-连队(社区)-网格”、横向联通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的多元解纷工作体系,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在诉前。三是积极担当,协力促进基层调解水平提升。建立人民调解微信工作群、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加入调解组织等方式,个案指导、案例分析、法官说法,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实现“小事不出连,大事不出团,矛盾不上交”。
二、内外联动,打造多元解纷共同体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家事调解制度。开展中华传统文化“和合”主题诉讼活动,成立“家事调解室”,改棱角割据式审理为圆缓相近式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类纠纷。大部分纠纷都通过调解化解,获得很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建立三级“网格”调解体系。通过建立人民法庭、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全方位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运用分级培训、法官授课、现场调解、调解员跟班学习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不断成熟。三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设立“诉调对接室”“多元解纷室”等,以“四度联调法”进行辩法析理,促成案件调解,当场完成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诉讼与非诉讼衔接配合,推动形成诉讼支持非诉解纷,非诉解纷组织协办诉讼事务的新型多元解纷协同机制。
三、延伸服务,开启便民利民新模式
灵活采用法庭审理、巡回审判和线上办案等方式,全面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措施,优质快捷审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案件,做到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能精准。一是延伸“一站式”服务,提供智慧诉服模式。立足“人性化”“信息化”“集约化”,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人民法庭与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效衔接,积极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交互式、立体化诉讼服务,让当事人随时随地立案,消除“立案难”。二是加强巡回法庭建设,实行“呼叫服务”模式。在连队党支部先后建立法官联络点5处,公开法官联系方式,根据需求随时提供诉讼服务,“假日调审”“法官热线”,方便当事人诉讼,攻克“诉讼难”。截止2022年8月初,受理各类案件397件,审结322件,结案率81%;调解177件,撤诉33件,调撤率65%。三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共享智慧诉服成果。投入4万余元,上线互联网法庭,可网上开庭,也可线上调解,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多样、快速便捷的指尖诉讼和掌上开庭,助力“枫桥经验”从“小事不出连”升级到“解纷不出户”。目前,线上开庭占比20%以上,切实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