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创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商会驻庭调解室、“E+智慧法庭”平台、“船上法庭”模式、“古村治理法”等,一个人民法庭打造一块特色品牌,一个村庄设立一个法官服务站;创建“数字法庭”,将法庭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打造网格化服务团队……一系列创新与探索,百花齐放,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中国特色基层治理制度,是基层司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的美丽风景。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亚运村法庭
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保障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案例点评:亚运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服务大局,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制定涉老案件审理工作规定,完善法庭适老化诉讼服务,融合社会力量共同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既是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的有益探索,也是人民法庭服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北京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结合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全区部分涉老年人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以“长青”党建项目为引领,构建“一核双驱三赋能”工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精准助力基层治理,推动凝聚队伍合力,服务保障新时代老龄事业长远发展。
一、聚焦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以制度规范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提升涉老审判“专业化”水平
一是完善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老年诉讼参与人的司法保障与程序供给,探索建立陪同诉讼、家事调查、上门审判等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对诉服大厅进行适老化改造,将精细化的诉讼服务贯穿审判工作各个环节。三是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选任审判和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涉老审判团队,聚焦要点、总结要旨,以典型案例的示范性裁判彰显司法理念、实现价值引领。探索涉老案件集中审理后,涉赡养类纠纷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30天;涉老年人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类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让涉诉老年人及家属感受到更高效、更便捷的诉讼体验。
二、坚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调处化解双轮驱动,以多元解纷营造护老法治环境
主动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按照朝阳区委相关要求开展矛调工作。一是引入专门调解组织,对涉养老机构的服务合同、侵权类纠纷进行专门调解,在快速定纷止争的同时,帮助相关行业提高自治能力,规范经营方式,从源头预防纠纷的产生。二是推动建立三级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与辖区党委共同培育和发展涉老纠纷解纷力量,对调解队伍加强法律知识和调解规范培训,构建朝阳区涉老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三级体系。三是全方位加强普法宣传,将调研成果和典型案例转化为老年人喜闻乐见的视频类普法作品,在各级各类媒体推送、传播;依托法官工作站平台,围绕继承、赡养、理财等贴近老年人生活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帮助老年人提升防诈防骗、证据保护等意识。2022年以来,近三分之一的涉养老机构类合同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涉老继承类纠纷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案件同比增加了18%。
三、同步推进三项赋能,与社会力量共建互联助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专家智库赋能理论支撑。与首都高校、老年法律研究机构开展合作共建成立“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老龄法律研究基地”“老年人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两基地一中心”已逐渐成为深化交流、助力审判、培养人才的重要平台,有效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良性互动。二是多维联动赋能专门保障。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关护老年群体。探索涉老法律援助专项对接,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老年当事人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与专门志愿者协会合作共建,吸收有意愿、有能力的优秀退休干部职工参与法庭诉讼引导志愿活动,让积极老龄观落地见效;与辖区卫生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为法庭提供医疗应急响应保障,切实保障到庭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三是学思行悟赋能长效发展。注重加强对老龄工作文件的学习,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思想理念、具体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充分运用好“片区法官”制度,提升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社会认知、体察和群众工作能力;发起成立“长青志愿服务队”,倡导善行善举、奉献社会。强化专业学习,通过组织“资深法官观摩庭”和“优秀法官专题课”等方式,丰富实务学习路径,以更高水平的庭审、文书检验涉老审判工作成效。去年以来,法庭相关工作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北京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干警完成相关调研成果30余项,并受邀参加服贸会“中国国际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作主题发言。
下一步,朝阳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涉老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以高质量、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举措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基层法院应有的担当和贡献。
河北省安新县人民法院白洋淀法庭
“船上法庭”融入水区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
案例点评:白洋淀法庭积极顺应淀区生活方式,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多元协同联动、就地化解纠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有效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船上法庭”模式及时回应水区(景区)群众、游客的司法服务新需求。
白洋淀位于河北雄安新区,水域面积366平方公里,大小淀泊100多个,水村39个,水区人口13万。白洋淀景区为5A景区,每年游客1000万人次。群众出行、游客观光主要靠车船转乘,交通不便。2016年设立白洋淀法庭,配备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各2人、特邀调解员7人,管辖白洋淀水区旅游、环境资源案件,成立以来审结案件1466件、诉前调解468件,有力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一、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畅通服务水区群众“最后一公里”
法庭打破“坐堂问案”审判方式,主动延伸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购置机动船舶,改造成“船上法庭”,配备移动数字法庭系统,具备5G传输功能,常年穿梭在白洋淀水村、淀泊、码头、航道,使广大水区群众茶余饭后即可在“船上法庭”表达诉求、协调利益、保障权益。今年以来“船上法庭”开庭31次,免去水区群众打官司的舟车劳顿之累,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二、五位一体、协同联动,“法庭+”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旅游、公安、海事局和乡镇村等调解组织建立了“五位一体、协同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在水区3个乡镇,按雄安中院统一部署设立了“法庭+镇调解中心+村调委会”模式的“法官服务站”,应邀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参加党建、综治联席会议,共商共治多元解纷;在4个景区都设立了“法庭+旅游局投诉室+水上调解室”模式的“巡回审判点”,主持并指导景区化解涉旅游矛盾纠纷。“法官服务站”和“巡回审判点”实行“响应乡镇统筹、依托综治平台、法官定期巡回、民调驻点值守、常态在线接待”的运行模式,并用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矛盾纠纷74件、法治宣传25次、普法讲座8次,使群众和游客切身感受到了非诉解纷带来的便利快捷。
三、七点一线、就地化解,打造“不设围墙”的流动专业法庭
注重综合性审判与专业化审判相结合,针对法庭地处白洋淀5A景区、旅游产业特色明显的特点,开展涉旅游纠纷专业审判,综合白洋淀景点星罗棋布、游客人流量大、流动性强,旅游纠纷突发性强、证据易失等因素,在淀区设立了覆盖七个主要景点和一条主要观光线路的“七点一线”巡回审判点,通过张贴二维码、建立微信群、公布专用邮箱等方式,随时在线接听、流转、回复群众求助,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裁判,哪里有纠纷法庭就出现在哪里。今年以来,调处涉旅游纠纷51起、在线答疑解惑131件,有效实现矛盾不上交,为营造淀区和谐的旅游环境提供了强力司法保障。
四、集中受理、三审合一,助力白洋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旅游的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均由白洋淀巡回法庭一并办理。在涉旅游案件中,对于游客投诉或旅游局及景区的纠纷移送,法庭受理后开展诉前化解、审理等工作;在涉环境资源案件中,注重监督指导环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强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执法的“法法衔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司法建议。今年以来审结涉白洋淀环境资源案件13件,向执法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5件,全部得到回复和整改,为白洋淀水质从劣Ⅴ类到Ⅲ类的跨越性突破贡献法院力量。
白洋淀法庭的各项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信赖称赞,中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多次到法庭调研指导,法庭收到游客、群众多封感谢信和多面锦旗,《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等新闻媒体也对法庭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融入基层治理“三结合”打造服务基层新路径
案例点评:献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注重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与基层党委协调联动,打造符合地方特色的调解品牌,通过“三个结合”工作模式,全方位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献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人民法庭工作与基层治理体系的契合点,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服务群众前沿阵地的优势,强化党建引领,与基层党委联动,发挥专业优势,“三个结合”谋发展,建立健全以人民法庭为重要法治支点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党建队建相结合,思想引领有成果
进一步找准党建工作与人民法庭工作的结合点、契合点,秉持“让党旗在法庭高高飘扬”的理念,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出“党建+”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人民法庭为点,以基层法院为面,以点促面,激活党建末梢,让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直抵群众身边。一是推行“党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庭支部生机活力。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优化人民法庭党组织,根据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城关、本斋、商林法庭联合党支部和张村淮镇法庭联合党支部,选举年轻骨干力量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抓起,大力提升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激发支部凝聚力和生机活力。二是打造“党建+党员志愿服务队”,推动司法资源向基层下沉。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组建以法庭党支部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服务队,积极走访辖区乡镇、村街、社区,形成“一乡(镇)一司法档案”。及时梳理诉前及各渠道汇集的民事纠纷,强化辖区内农村土地、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家事邻里等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源头治理。广泛对接和吸收基层解纷力量,将村支部书记、乡镇网格员纳入特邀调解队伍,以熟悉乡村情况、了解人员信息的优势,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二、动态静态相结合,融入基层有举措
一是建立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扩大会制度。紧密联系乡镇党委政府,主动服务乡镇发展大局,研究确定法庭庭长每月固定列席一次乡镇党委扩大会议,将近期辖区民事纠纷特征、综治矛盾纠纷点及发展态势、审判案件中信访苗头和不稳定因素作为固定议题进行汇报,为乡镇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助力党委领导适时调整决策部署。一年来,先后向十八个乡镇党委发出司法建议26条,均被采纳;对乡镇相关人员进行点单式培训10次,为基层治理提供优质司法保障。固定列席会议与“乡镇呼叫,随时报到”“发现问题,主动通报”相结合,主动与乡镇、村构建三方联防联控体系,合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建立法官固定工作站与流动工作站相结合机制。固定工作站发挥联系乡镇优势,及时将收集到的民意民需反馈给乡镇党委,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流动工作站就延伸到哪里,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搭建基层解纷快车道。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对接的案件化解率在90%以上,成功调解信访案件8起,其中涉二十人以上的群体访3起,乐寿镇东唐庄流动工作站成立一个月就成功调解拆迁纠纷6起。
三、常规特色相结合,源头化解有实效
各法庭秉承审判调解不松懈、源头治理更加强的原则,在综合各法庭案件特点、地域特色的基础上,形成法治诊所、代表委员联络站、家事联合工作站等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借助一站式多元解纷、政法委“一轴八员”等各类平台,邀请全国优秀调解员邵维重、全省优秀调解员李德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法庭,对婚姻家庭、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等人民法庭多发类型的民事纠纷“把脉问诊”,一些遗留多年的“老大难”问题逐一化解。人民法庭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诉前化解率达9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系统推进人民法庭建设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辽宁高院在省委领导下,积极争取省人大支持,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辽宁高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工程化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不断拓展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开创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支持,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
一是省委高度重视强基工作,出台诉源治理文件。辽宁省委明确提出“凡是可能削弱基层基础的事,坚决不干、坚决反对”的工作要求,强调2022年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要向基层人民法院倾斜,并于4月29日印发《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狠抓调解化访强化源头治理的通知》,坚持预防为主、前端化解,进一步从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方面充分保障诉前调解有序有力推进,有力推动人民法庭多元解纷机制健全完善。二是全国首例,省人大出台强基工作《决议》。2022年7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全省法院强基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审议辽宁高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审判质效的报告》,全票通过《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在全国尚属首例。《决议》指出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平台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强调人民法庭应当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形成强基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依法处理等机制,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强对法院的经费保障。《决议》的出台标志着辽宁法院强基工程建设突破性的进入新阶段。
二、系统谋划推进强基工程,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理清思路长谋划。系统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五化”建设活动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新时代全省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三个文件,明确人民法庭围绕基础设施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5个方面整体提升建设水平,从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7个方面打造新时代示范法庭。二是创新实施短安排。统筹调整全省人民法庭布局,实施分类建设发展策略,合理设立中心法庭与巡回审判点,科学开展专业化、特色化法庭建设,便于人民法庭发挥司法触角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明确参与基层治理工作方向。截至今年上半年,541个清单问题已解决391个,强化人民法庭人、财、物基础建设。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建设,现已选派60名干部任法庭庭长,充实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力量235人。促进编制、人员、员额、职数向基层倾斜。2022年争取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83亿元,专门解决人民法庭建设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三、立足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提升基层初始案件质效。一体化、精细化、闭环式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贯通式提升。完成人民法庭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数据单独统计。2022年上半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诉前调解成功率、生效案件发改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重要指标全面向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态势初步形成。二是努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最直接、最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广泛设立诉讼服务站,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期待,与1065个单位和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诉前调解成功36.3万件。三是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水平。稳妥处理家事、邻里纠纷案件89259件,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开展巡回开庭3238次,组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活动1471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聚焦“急难愁盼”,出台便民利民措施142项,解决问题539个。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白皮书等851份,精准服务科学决策。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孤家子法庭
用好“法官说事点”做“人民满意”的新时代人民法庭
案例点评:孤家子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以建立“法官说事点”为依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让老百姓多一个倾诉渠道、评理渠道和释法渠道,切实打通为民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2年,孤家子法庭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作为全国唯一受表彰的人民法庭,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会见。赢得“人民满意”,得益于孤家子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辖区乡镇、村部所在地、农业合作社等百姓聚集场所创设“法官说事点”,法庭干警、村组干部、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作为百姓的“贴心人”入驻,百姓说事、网格说理、法官说法等一系列创新举措组合发力,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
一、用好百姓说事,以真诚的态度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充分认识基层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让老百姓多个诉求表达渠道,才能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法官说事点”通过接待听群众“说”、登门入户让群众“说”,群众当面“说”、微信“说”与电话“说”相结合等方式,让群众多个将心里疙瘩说出来的地方,做到让老百姓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唠家常”是“法官说事点”的主要形式,一是让老百姓诉求在“说事点”反映出来,给群众一个倾诉问题的出口;二是将社情民意在“说事点”收集上来,给基层干部一个了解群众的入口;三是把干群感情在“说事点”凝聚起来,给干部群众一个彼此交流、增强信任的窗口。“法官说事点”设立4年以来,累计开展进村法律服务208次,接待说事群众1852人次,协助处理各类矛盾纠纷889件。
二、用好网格说理,以积极的行动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积极将“法官说事点”融入网格化管理,同政法委员、驻村民警、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组成矛盾排查小分队,强化村民明理自治能力,推动健全辖区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排查说理。借助矛盾排查小分队在矛盾排查过程中,对于处于酝酿形成中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说理,及时化解老百姓心理的疙瘩,止矛盾纠纷于未发。二是热心说理。对于网格中已发现苗头的矛盾纠纷,邀请治保主任、乡村贤达、人民调解员开展热心说理,让老百姓在热心暖心中化解纠纷,化矛盾纠纷于萌芽。三是分级说理。通过科学分类,着重预防和调处可能转化成治安乃至刑事犯罪的纠纷。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黄码纠纷”可远程指导说理、“橙码纠纷”要赶赴现场说理、“红码纠纷”须前往法庭说理。四是多维说理。针对矛盾原由,矛排说理团队梯次跟进,多维发力。根据群众说出来的问题,找对症结,优先协助解决问题;对于相邻不和、家庭不睦、情绪不稳等产生的问题,干部、贤达、调解员轮番劝说,民警、治保人员、法官调处跟进,多维度说理,共同化解矛盾。网格说理团队成立以来,已对11个行政村5055户17545人逐户逐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过说理化解纠纷177起,辖区纠纷成讼率大幅下降,诉讼案件明显减少。
三、用好法官说法,以专业的形象赢得“人民满意”
孤家子法庭大力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法官说法、巡回审判,练好“铁脚板”、用好“电脑版”,扎实开展“法官说事点”释法明理活动。一是定期说法。每周固定一天为法官说法日,结合巡回审判,开展公开庭审、现场答疑、法治宣讲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释法明理,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用法。二是以案说法。通过典型案例、示范判决、公开宣判等形式,集中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老百姓知晓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意义。三是回访说法。利用下乡巡回办案的机会,开展对案件当事人、说事老百姓的回访说法活动,帮助老百姓彻底解决困扰的法律难题。四是共享说法。借助共享法庭指挥中心,依托辖区内乡镇村社、行业组织现有硬件设施,在乡镇综治中心、村屯、社区、金融行业共设立12个“线上说法点”,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让法治理念走进老百姓的心里。法官说法活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共享说法15场次,以案说法50余次,回访说法100余次,定期说法200余次,参与群众2000余人次。
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
聚焦“三个服务”打造“三型法庭”
案例点评:肇源法院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构建“人民法庭+联调”“人民法庭+品牌”“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围绕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不断深化“四项教育”,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普法宣传,为农民创业增收、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近年来,肇源县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自觉将司法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当中,以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创新型法庭”
一是构建“人民法庭+联调”工作模式。积极打造“1+2联调联动”工作模式,即调解工作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联合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共同组建乡村调解组织,三种力量各自发挥优势,逐步形成了“法院主导、部门参与、全民共治、诉调衔接”的工作格局。2022年1-6月份,通过“1+2”联调联动模式,有效化解家事纠纷、邻里纠纷213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构建“人民法庭+品牌”工作模式。结合人民法庭辖区特点和地域文化,深入开展“一庭一特色”品牌建设,三站人民法庭围绕“勤耕不辍·和而同兴”理念,善用乡村治理体系、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创建“耕·和”涉农调解品牌,2022年1-6月,调解涉农案件88件,打造农村社会治理新名片;茂兴人民法庭围绕“绿色生态·共享状态·发展常态”设计理念,创建“三态良乡”绿色发展品牌,助力水绿融合、生态惠民新局面;新站人民法庭围绕“联动助企·优化营商”理念,创建“一联三帮”保企稳业品牌,2022年1-6月,共审结涉企案件65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三是构建“人民法庭+网格”工作模式。针对人民法庭送达工作当中的难点问题,肇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党政支持优势与群众力量,通过与肇源县委政法委对接,形成“人民法庭+网格”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覆盖广、信息全、网格员人熟地熟等优势,使肇源辖区内700余名网格员成为法院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2022年1-6月份,通过“人民法庭+网格”机制,成功送达100余位当事人,有效提升了人民法庭审判效率。
二、聚焦服务乡村振兴,打造“服务型法庭”
一是加强智慧法庭建设。立足信息化便民服务优势,全面加强“智慧法庭”建设,打造“三横四纵”信息网。通过“云间”审判系统,实现新站人民法庭、茂兴人民法庭、三站人民法庭之间,以及法庭与辖区司法所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起“网络+调解”的人民法庭模式。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线上调解案件合计256件,深受辖区群众欢迎。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肇源县人民法院三个人民法庭管辖13个乡镇6个农林牧渔场,共计10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由于管辖面积大,矛盾纠纷数量大,各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主动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让群众近距离接近司法。2022年1-6月份,三个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198次,把人民法庭开到人民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三是加强涉农村“三资”案件审理。针对地处乡村,涉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等涉“三资”案件多发的实际,三个人民法庭提供涉农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农案件专案团队,邀请村委会成员和有影响力的村民参与案件调处工作。2022年1-6月份,依法妥善快速处理涉“三资”案件266件。
三、聚焦人民群众期盼,打造“为民型法庭”
一是深化“四项教育”。三个人民法庭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引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全县5个社区、16个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官服务站,并下派21名法官专门从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一步将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结合“四所一庭”建设,与地方党委形成了齐抓共管诉源治理的工作合力,架起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三是强化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12期,邀请乡镇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代表以及村民代表322人次到人民法庭参观,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坚持送法下乡,做好农村法治宣传,主动深入案发地以案释法;积极创办“周五课堂”,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工作流程、业务知识等内容,目前已开展24期、参加人数488人次,解决人民法庭干警思想困惑、工作盲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干警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举办“法治夜校”,目前已开展15期、参加人数315人次,为农民创业增收、农村集体产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知识和智力支撑。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创新“法官+工作站”赋能基层社会治理
案例点评:宜兴法院抓住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机遇,依托7个人民法庭在全市推进“法官+工作站”,自主研发相应综合平台及微信小程序,集成微解纷、微指导、微立案、微庭审、微直播、微课堂、微法规、微法官、微执行等9大板块,将融合式、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能够有效破解“法官进网格”的一些现实困境,最大限度消除司法服务时空制约。
宜兴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三个便于”“三个优化”原则,全域7个人民法庭在宜兴市辖区(18个镇、街道)全面推进“法官+工作站”建设,以数字治理探索全域解纷、全程服务、全员赋能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走出一条新时代“枫桥式法庭”建设新路子。8月6日,宜兴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头版头条刊载,宜兴市委专门召开法院工作会议暨“法官+工作站”平台建设推进会,部署推广相关做法。
一、以“智”为介,连通司法为民“终端站”
找准智慧司法与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相结合的切入点、落脚点,把“法官+工作站”作为矛盾纠纷调处向前端延伸的有效抓手。今年以来,通过工作站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自主研发“法官+”智慧系统。推出“法官+工作站”综合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打造微解纷、微指导、微立案、微庭审、微直播、微课堂、微法规、微法官、微执行等9大板块,集咨询、调解、立案、审理、执行等全过程司法服务于一体,将智慧型、便捷化司法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有效破解“法官进网格”现实困境。“法官+”平台消除了司法服务时空制约,纠纷发生后,各类主体既可远程视频连线所在辖区法庭的法官获得调解指导,又可直接申请网上立案,还可利用微庭审组织线上开庭,当事人足不出社区(村)即可全程享受法院微服务。三是致力成为“基层组织”司法智囊。将“法官+”平台纳入四级代表调解工作室、矛调中心等基层社会组织,司法所、工会、妇联等部门可连线辖区法庭法官协助解决突发、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即时为基层解纷提供司法支持。
二、以“新”为谋,服务乡村振兴“主旋律”
将“法官+工作站”嵌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地方支柱产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深度融合,于今年9月挂牌成立“江苏高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先行先试,致力推动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宜兴实践”走深走实。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支柱产业发展。和桥法庭、官林法庭先后在华东第一石材市场、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等设立“线缆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工作站”“破产调解联络站”,一体化实现企业信用预警、教育督促、信用修复及涉诉案件多元调解,助企纾困,暖企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二是强化司法惠农助农、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周铁法庭、徐舍法庭在金兰村、美栖村等设立工作站,畅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瞄准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等关键问题,主动为老百姓提供触手可及的司法服务。三是护航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张渚法庭在白塔村、龙山民宿村等设立工作站,定期开展法治宣传,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以“身边的司法服务”提升游客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以“人”为本,打造法治传播“主阵地”
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司法宣传、教育、指引功能,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上下联动、覆盖宜兴城乡的法治文化传播站点,形成法治文化建设功能有机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科技赋能文化传播矩阵”入选“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一是讲好法治故事。工作站发布典型案例、巡回展播打击养老诈骗等短视频、微电影50部,周铁法庭与龙亭村共建村级法治文化长廊,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律熏陶。丁蜀法庭进村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栏目开篇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更加深入人心。二是用好法治讲堂。与市妇联联合设立“阳羡爱心港”,开设未成年人暑期法治课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官林法庭为分散在全国20个省市的500多名宜兴电缆企业供销经理开设“微课堂”,以真实案例防范提示经营风险。三是搭建培训平台。上线25个云课堂视频,基层调解员、网格员、执法人员在线观摩庭审直播、参加线上培训2000余人次,有效提高基层调解人员、调解组织纠纷调处能力。
“法官+工作站”运行以来,人民法庭纠纷源头治理、化解人案矛盾、释放司法资源效果显著,有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今年以来7个法庭主要质效指标均位于无锡31个人民法庭前列,宜兴法院整体审执质效综合得分位列无锡基层法院第一,蝉联“无锡审判质效优胜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案例点评:浙江高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共享法庭”架构在人民群众身边,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是推动健全“四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创新和生动实践。
“共享法庭”是架构在数字空间、呈现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2021年,浙江高院总结推广杭州、丽水等地做法,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把“共享法庭”打造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阵地,打造成一站式诉讼服务、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的最小支点,它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以实体化场所为支点,“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送法下乡,种法进乡,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向镇街、村社最基层延伸,让司法服务更加普惠均等精准可及。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6699个,指导调解145171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3008件,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多次关注报道,经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批示肯定。
一、促进自治,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一是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自治。依托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设立村社“共享法庭”23200个,并在乡镇(街道)设立镇街“共享法庭”1403个,覆盖全省90%以上农村和社区、100%的镇街,通过依法指导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基层议事协商,为集体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提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二是激活发挥行业自治功能。依托金融、保险、邮政等营业服务网点,或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仲裁协会、律所等机构、组织,设立特色“共享法庭”2096个,高效化解类型化纠纷,促进行业管理规范化,累计指导调解45496件,化解纠纷39106件。三是推动构建自治协同体系。通过实施“共享法庭”系统工程,形成了政法委牵头、法院主推、司法行政等多部门支持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大格局。
二、提升德治,浓厚崇法尚德社会氛围
一是发挥以法隆德重要功能。利用“共享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失信曝光等,讲法理、明事理、融情理,弘扬美德善行。如丽水法院组织被执行人在居住地“共享法庭”,集中观看当地“诚信奶奶”陈金英践诺守信的感人故事,促使935个执行案件3957.4万元债务主动履行。二是激发以德辅治强大动能。“共享法庭”扎根乡土,在建设和运用中充分挖掘当地传统德治文化,弘扬先进人物事迹,提升德治教化能力。如衢州市柯城区法院白云未来社区“共享法庭”,依托“南孔有礼”文化,打造家事“和姐”平台,由当地妇女组织每周选派1名有威望的“和姐”进驻“共享法庭”,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建设和睦社区,当地反响良好。
三、强化法治,夯实基层社会法治底座
一是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共享法庭”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基层阵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全省“共享法庭”已组织普法宣传3.79万场225.21万余人次、调解培训3.13万场83.76万余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2.09万人次。二是培养法治带头人。每个“共享法庭”都配备一名庭务主任,以此着力培养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实现从“送法治下乡”到“种法治进乡”转变。三是有效整合法治资源。“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精准对接基层法治需求,汇集各种解纷资源,打通信访、调解、诉讼“三支队伍、三个环节”,推进矛调中心解纷网络和机制在最基层发挥诉源治理实效。
四、落实智治,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共享法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打破传统人民法庭在工作时间和空间上的制约,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构建起覆盖城乡全域的法律服务网络,开辟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新路径。全省“共享法庭”已开展网上立案77036件、在线诉讼42296件次、协助执行23115件次。依托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改革开发的“共享法庭”应用平台,集成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庭审公开网、裁判文书网等系统,与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等实现业务协同,打破数字壁垒,汇聚各类治理数据资源,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省、市、县、乡、村、网格六级贯通,成为浙江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基层治理法治化提供强有力智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