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甬昌公司因与弗里古波尔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在波兰绿山城地区法院和奥波莱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弗里古波尔公司支付65454美元及相关利息。波兰上述法院均判决驳回宁波甬昌公司的诉请,但波兰弗罗茨瓦夫上诉法院改判宁波甬昌公司胜诉。
波兰专家介绍如何保证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在波兰的《工业产权法》中,是否具备“新颖性”是一件创新发明是否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