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作为保护商业秘密及其他竞争利益的手段,既具有鲜明的正当性亦具有一定局限性。以 合理限制竞争等理论为具体内容的诚信原则,为竞业限制之法理依据。若背离该原则,竞业限制将会造成对人 才流动及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致人才市场僵化及人力资源浪费乃至危害雇员之生存权及发展权。竞业限制 合理性标准的确定,向来为难以破解之难题,就使实践中对人才流动及劳动权的不合理限制始终难以克服或 避免。
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发展,客运市场上出现了“网约车”现象,该形式在很多城市和部分人群中确有实际需求且已客观存在。但这种客运行为与传统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一样,同样关系到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有序管理,应当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依法、有序进行。对于此类问题形成的诉讼,法院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政处罚程序的正当性和行政处罚的比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方应向买受人履行权利与实物的双重交付,在买受方已取得房屋产权而未实际占有的情况下,其仅仅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有权占有人迁出,法院应作慎重审查。若占有人对房屋的占有具有合法性、正当性,买受方应以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提起债权给付之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或在房屋客观上无法交付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互联网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别要素上海知产法院判决腾讯公司等诉谌某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裁判要旨 在对互联网竞争行为进行正当性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