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塘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于2021年1月成立“南昌市交通事故速裁法庭”“南昌市交通事故多元解纷中心”,集中调处南昌市8个中心城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记者朱冠安)3月20日,北京交警发布通报,针对昨晚东城宽街路口交通事故,经进一步调查,高某某(男,21岁)驾驶...
海运公司所有的“大庆226”轮与潭滨公司所有的“TAN BINH 245”轮于2020年10月5日发生碰撞。广州南沙海事处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事故原因为“大庆226”轮未保持正规瞭望,横越措施不当,未履行让路船义务主动避让顺航道航行的船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事故致残往往会导致受害人致贫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人身损害的及时救济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案中,阿某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严重残疾且生活困难,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坚持能动司法,不辞劳苦跋涉两千余里上门调解,促成被告当场赔付,及时救济了受害人的损失,实实在在为少数民族残疾人农民工做了一件好事,在当地群众当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9年,被执行人张伟驾驶拖拉机由云南省弥勒市西二镇雨龙革村驶往西龙方向。行至西二镇大茂卜村路段时,车辆翻至道路右侧的水沟中,造成乘车人保天有、张宏波当场死亡,陈星润二人(两人系堂姐妹,姓名相同)均腰椎断裂,造成一级伤残,至今瘫痪在床,韩绍虎、许进才、周琼玉、周朝贵轻伤。
2014年3月13日,刘亮无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348省道自西向东行驶至山东省鱼台县唐马镇杨辛庄路口时,与自南向北行驶至路口处的渠敬枝所骑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后渠敬枝起诉至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2014年8月8日,鱼台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刘亮赔偿渠敬枝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8207.54元。
近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判决第三人向某赔偿原告峰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9739.77元,第三人某汽车服务公...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锡平 通讯员 刘洪希 梁卫源)3月2日至3日晚交通高峰时段,广东省中山市坦洲交警先后两次紧急护送一名大出血的孕妇和...
2010年9月19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胡亚琳、付珍诉被告曾志杰、刘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平、曾志杰连带赔偿胡亚琳、付珍经济损失109044.66元。同年11月10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经胡亚琳、付珍申请,对该案立案执行,但曾志杰、刘平一直不予履行。
2013年9月28日,王毅向天津中进沛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进汽车公司)购买欧蓝德JE3A2693的小型越野客车一辆,价款249800元。中进汽车公司为王毅代缴车辆购置税22700元、车船税225元、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险费1100元、机动车辆综合险保险费10752元,共计34777元,收取上牌费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