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搜索结果,共17条

国家药监局:49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0号)。具体内容如下...

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自林被开除党籍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自...

46种物质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6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将溴啡等...

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报讯 记者万静 记者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化妆品标准(含牙膏)制修订工作,国...

刘新诉陕西立新药房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营者出售假冒其他批号的保健食品,属于出售明知是不安全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请求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

2012年10月19日,刘新向陕西立新药房(以下简称立新药房)支付280元购买4盒“快速瘦身减肥胶囊”,产品包装注明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129号。刘新购买后未拆封、未食用。后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未找到该产品的相关信息。

某药业有限公司诉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生产劣药行为

2011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济南市药监局)根据举报对某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库存的盐酸苯海索片进行部分查封和抽检。经查,自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某药业公司未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原料药盐酸苯海索,而是通过无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其他公司购进盐酸苯海索粗品,经精制后制成原料药盐酸苯海索,共计1360公斤。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史国生被开除党籍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史国生严...

国家药监局发布购药安全提示

本报讯 记者万静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消费提示称:消费者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

拧紧网售医疗器械“安全阀”
拧紧网售医疗器械“安全阀”

□ 法治时评□ 林楠特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6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涉及无证经营、未按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

药品说明书要对老人更友好
药品说明书要对老人更友好

□ 法治时评□ 林楠特为优化药品说明书管理,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用药需求,解决药品说明书“看不清”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