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批量恶意抢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除了对申请人作出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宣告相关商标无效的行政裁决外,能否从民事层面对其加以惩处?被抢注方的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又该如何弥补?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申请商标被判不正当竞争并赔偿160万元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业界就此展开了对商标恶意注册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热议。
中国法院网讯(朱晶晶)年轻小伙发现把自己的银行卡卖给别人可以赚钱,便起了贪念,不料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审...
3月30日,经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