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填补投资经营等造成的亏损,一男子谎称可以为客户做“天猫”线上电商运营和推广,进而骗取他人保证金、天猫年费及服务费共计47万余元。近日,经河北省广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四年,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处罚金10万元。
2009年,宋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北武汉的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上班,2018年辞去工作,回到山东老家开了一家网络设计公司。由于业务量少,公司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
2020年7月,宋某到河北邯郸做宣传时认识了广平县某家具公司总经理李某。得知李某的家具公司在天猫有线上店铺,宋某便向李某介绍说自己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做电商运营和推广,并谎称其公司和阿里巴巴公司之间有业务委托关系。因当时线上店铺没有专业的管理团队,李某便和宋某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2020年7月21日,双方签订了网络代运营服务合同。
为了能从李某处骗取钱款,宋某以提升线上店铺的知名度和销售量为由,让李某参加天猫“聚划算”活动,声称参加该活动需要交纳保证金30万元,承诺活动结束后平台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李某公司。2020年7月25日,李某通过公司账户向宋某的个人账户转款30万元。为了骗取李某的信任,宋某伪造了向天猫平台交费30万元的缴款单,并将缴款单截图通过微信发给李某。后宋某又以需要交纳天猫店铺年费和刷单服务费为由,陆续让李某交纳了17万余元。
签订完合同,李某一直催促宋某尽快运营,宋某则以李某公司的线上店铺存在投诉和违规导致无法上线为由拖延时间。2020年11月25日,李某通过电话和微信都无法联系到宋某,赶赴宋某的公司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意识到被骗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宋某逃到河北邢台,使用前妻的姓名进行生活,直至2022年7月15日被抓获归案。宋某归案后交代说:“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欠了一屁股债,当时就想着先用他的钱补一下我的窟窿。”
经查,宋某骗取的钱款已基本被其用于偿还借款和个人日常消费。
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宋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合同,骗取被害人财物后逃匿,且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2年11月10日,广平县检察院以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2023年2月2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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