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4月3日电(见习记者刘蕊 通讯员王运喜 陈凯强)吸烟有害身体健康,尤其是来源不明、材料劣质的烟草制品,生产不受监管,制造成本低、加工环境差,有害物质含量往往超出真烟数十倍。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销售假烟案件。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
乡村超市突现假烟
“硬中华150、软中华220、黄金叶550,什么牌子、什么档次的烟我这里都有,内部渠道拿的,价格绝对让你满意……”2022年6月,镇江市丹徒区烟草专卖部门接到举报,称某乡村超市在兜售假烟。
根据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在杨某(已另案处理)经营的超市内查获12个品种209条来历不明的卷烟。据鉴定,上述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公安机关迅速联合烟草专卖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办案民警调查发现,这家销售假香烟的超市,货源均是由一个微信昵称叫“胖子”的男子提供。根据店主杨某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展开对“胖子”的侦查。2022年8月18日,侦查人员将“胖子”陈某抓获归案,并在其住处和汽车后备箱内查获品牌伪劣卷烟50余条。
微信收藏夹露出马脚
据查,陈某30岁出头,由于体型庞硕,圈内绰号“胖子”,小学毕业后一直在广东、福建一带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由于嗜赌成性,生活常常入不敷出。2019年10月的一天,他从“牌友”口中得知,销售假烟投资小、利润高,一年能挣几十万。“我当时听后激动得一晚上没有睡着觉,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卖假烟的,刚开始在广东东莞,后来由于疫情原因就转到江苏无锡了。”陈某到案后交代。但对于派送假烟地点等信息,陈某始终缄口不言。
由于该案牵涉人财物较为复杂,且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丹徒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此案。
“陈某无业,微信、支付宝账户为何经常收到大量汇款?经常驾车出去送货,肯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再深入调查。”围绕在案证据认定犯罪事实之外的不明收款情况、陈某对外联络及活动情况,参与提前介入的承办检察官李群提出工作建议。办案人员经过细致调查,很快从陈某的微信收藏夹中发现端倪,“一打开就看到,数十个标注有‘荣盛店’‘小李店’字样的地图位置收藏。我们当时就推断这个可能就是陈某经常派送假烟的点。”
根据这一线索,经多次走访排查,侦查机关最终找到30余家购买陈某假烟的商店,查获伪劣卷烟2350余条。收集齐相关转账记录和证人证言后,原本在案证据认定的犯罪数额从不足50万追加到128万余元。
以案释法认罪认罚
2022年11月,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丹徒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没有去过,不记得了”“他们记错了,那烟不是我的”……在审查中,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陈某对于售卖假烟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要么“三缄其口”,要么推脱责任,拒不认罪,幻想通过拒不认罪来逃脱法律制裁。
面对陈某的“摆烂”心理和顽固态度,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打破僵局。最终突破了陈某的心理防线。陈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据陈某交代,其出生的县城有着成熟的假烟制造产业链,求财心切的他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其上线处购买了大量“南京”“云烟”“利群”“中华”等品牌的假冒伪劣卷烟,利用手机微信宣传售卖。“我出售的价格比市场上烟草公司出来的便宜三分之一,如硬中华烟市场价420元一条,我卖也就是150元一条,我进价120元一条,从中赚些差价。” 陈某交代。
经检察机关审查,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间,陈某辗转于江苏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等地售卖劣质卷烟1.4万余条,销售金额达128万余元,违法所得14万余元。
2022年12月,检察机关以陈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将该案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考虑陈某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小检说法:
被告人陈某出售香烟的种类大部分是销量比较好的香烟,涉及品牌规格多达30余种。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陈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上游购买假冒伪劣卷烟,并向下游出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小检提醒,购买香烟不要贪图便宜,要选择有专营资质的商家,查看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要求商家开具收据或者发票。一旦出现疑似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及时将购买的产品进行封存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