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宋一帆
《法治日报》记者5月31日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依法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精准打击失信行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该院率先铺开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开通“失信彩铃”业务。
据介绍,“失信彩铃”的开通对象是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盐田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定期向移动公司发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核查被执行人在中国移动运营商登记的手机号码,对查询到的号码定制“失信彩铃”业务。
该业务开通前,盐田法院会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其手机号码设置“失信彩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被执行人承担。督促履行之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的,法院将通知移动公司对其名下手机号码启动彩铃提示,任何人拨打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均会收到彩铃(或铃声)提示,内容为:“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与其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悉,自5月5日起,盐田法院先后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下共7个移动电话号码开通“失信彩铃”业务,目前已有2名被执行人为求尽快解除“失信彩铃”而主动提出履行还款义务,履行到位案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