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为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首次办理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申领证书。
该举措一改原先原产地企业“先备案后签证”的作业流程,绝大部分企业的基本信息可由海关大数据池自动获得,有效减少企业信息手工录入,节省时间和精力。叠加海关总署先前推出的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改革措施,形成了涵盖原产地签证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便利化举措,实实在在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预计年均惠及新企业3.5万家。此外,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不仅简化了原产地证书申领流程,更是打造了贴近市场主体、更加宽松的签证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原产地证书申领便利化水平。
海关总署关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是海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政策的落实举措之一,也是海关持续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保市场主体的改革创新措施之一,能够进一步释放协定关税优惠红利,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等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涉及货值252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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