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特稿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犯罪集团实行公司化管理,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为目的,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安排食宿,统一提供工具,在境外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9月8日,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对肖某某、曾某某等21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五十五万至一万不等的罚金。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将诈骗窝点转移藏匿在东南亚等境外地区,大肆对国内民众实施虚假投资理财、刷单、网络贷款等诈骗行为,危害十分严重。
针对这一形势,政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全力清剿诈骗窝点,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今年8月以来,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造成财产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24%、20.5%。
捷报频传
全链条打击跨境电诈犯罪
近日,云南普洱公安机关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边境警务执法合作,抓获2349名中国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并移交我方。这是开展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以来,单次移交人数最多的一次,其中包括网上在逃人员111名。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云南公安机关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不断加强边境警务合作,持续通报最新研判的诈骗窝点和人员线索,并于近日密集开展抓捕行动,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10月14日,2349名嫌疑人移交我方并分别由云南昆明以及江苏、河南、山东、湖南、重庆等地公安机关陆续押回,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为坚决遏制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公安部部署云南公安机关强化边境警务合作,持续开展多轮次打击行动。图为9月16日,109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现场。 公安部供图
今年以来,公安部持续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派出工作组赴境外开展警务执法合作,部署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加强边境警务执法合作,不断延伸打击深度、加大打击广度,形成凌厉攻势、前线捷报频传。截至目前,在云南多地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已有4666名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中包括网上在逃人员205名。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式、手段不断翻新,并且出现了明显的跨国态势,我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并且不断加强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智慧警务学院公安情报教研室副主任、教授赵丽娟评价说,公安机关持续推进联合打击行动,坚持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重点缉捕诈骗犯罪集团头目和骨干等系列举措都彰显了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展示了各国警方团结合作的共同理念。
针对诈骗集团垄断化、犯罪形式复合化、黑灰产犯罪境外化等新特点,人民法院坚持“出重拳、下重手”,从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实依法从严惩处要求,坚决震慑犯罪。2021年1月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9万件13.3万人;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5.6万件24.3万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0.7万件1.2万人;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6.2万件10.9万人。
2022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对非法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打击防控力度,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3万余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3300余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6800余人,努力堵住涉诈人员向境外流动的通道。
关口前移
综合施策铲除犯罪滋生土壤
工作中,各地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关口前移,综合施策铲除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国内黑灰产利益链条,全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十项协同工作机制,首创“检察建议+反诈提示函”协同治理模式,着力构建检警协同的反诈新格局,织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法网。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制发反诈检察建议书62份,内容覆盖加强监管、技术预防、实名制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
天津市检察机关持续推进“断卡”专项行动,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天津市关于“断卡”行动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细化办案标准,精准高效打击犯罪;积极参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在检察办案系统内加入“案件核查、案由排查管理功能”,发现并归集涉电信网络诈骗银行卡信息,促进落实对买卖银行卡和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措施。
针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重点领域、新型手段、特殊对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工作指引,注重全链条精准打击,铲除为诈骗犯罪“输血供粮”的周边黑灰产,同时推动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加强审执衔接,全面构建“快立、快审、快执”专项工作审理新模式,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
点面结合
构建立体化反诈宣传新格局
“不要相信网上说的高薪工作,在国内安安心心工作,每天都是安全的,在国外第二天能不能见到太阳都是个问题……”8月30日,肖某某在朋友圈和短视频App上开展了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一次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他把相关文章转发至朋友圈后,还在评论区内互动交流,揭示电信诈骗及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危害性,以此警醒网友和身边人。
2020年初,肖某某偷渡到缅甸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随后他发现不仅没能一夜暴富,还失去了人身自由。回国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肖某某因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对肖某某发出四川省首份“反诈宣传服务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公益活动。
快破案不如不发案,多追赃不如不被骗。政法机关将宣传教育摆在打击治理工作突出位置,“线上线下”齐联动,“点线面”相结合,积极构建立体化反诈宣传新格局,建立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体系。
河南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细致研究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形成需求清单,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等容易受骗的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普法,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各行各业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反诈中心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对本行业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深入开展反诈宣传;联合教育部门启动“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根据高校及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反诈知识进课堂、反诈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通过各级媒体平台持续推出反诈系列报道,持续掀起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热潮。
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圈……各地政法机关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宣传活动,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