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马小松
满载的商砼车碾压着水点子开进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一个工地现场。在工地外盯着工程进度的准业主陈先生呷了一口浓茶,喜笑颜开。
2022年10月,此商业楼盘的开发商将房地产开发工程发包给某公司承建,某公司违规交由李某承包并进场施工。后李某由于无资金垫付以及承包工程款拨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导致该楼盘一度停工,准业主们急得火烧眉毛。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高新法庭迅速将该案引入诉讼程序,及时启动司法鉴定,固定施工界面后李某管理的原施工班组退场,新施工队进入,工地得以迅速复工复产。
此案是安康市两级法院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安康市两级法院在统筹立案、审判、执行各领域各环节下功夫,擦亮了“营商环境最安康”金字招牌。
府院联动
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
暮春时节,安康市岚皋县某小区内绿草如茵,新建成的楼房错落有致。而在2021年之前,这里还是一片杂草丛生的“烂尾楼”。由于原投资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开发建设停摆,2017年开发商向岚皋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同年4月,岚皋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迅速组建破产合议庭指导破产清算管理人核查破产企业财产,处理破产衍生诉讼50余起,裁定确认债权76笔,债权总额1.5亿元,剔除债权1400余万元,通过债权人会议,确定资产处置方案。
该案系安康市审结的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破产清算引入新的施工单位,恢复工程续建,成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
为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安康市委政法委、市工商联、市司法局联合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与市工商联签署联动工作协议,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康支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安康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市发改委、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价格争议协商解决机制,推动价格争议诉前化解。
“我们要求全市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明确承诺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以此依法高效推动破产纠纷实质化解,实现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社会多方利益共赢,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企业转型升级。”安康中院副院长范化冬坦言。
善意执行
护航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每月10日是给厂里1000余名工人发工资的时间,要是公司账户被冻结了,那工人们可要闹开锅了。”安康高新区某电子厂投资人着急地向法官说。
该电子厂是安康市高新区重点招商企业,最近,该电子厂发现其从供货商某科技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遂拒绝按原合同协议金额向供货商付款而引发纠纷,供货商将其告上法庭并申请财产保全,该厂银行账户面临被查封、冻结的风险。
案件承办法官得知后,第一时间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在综合分析企业的支付能力后,提出不冻结、不查封账户,法庭督促义务方限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方案,尽力为双方企业解忧纾困,后经一审判决支持科技公司的诉请。电子厂不服,上诉至安康中院,要求扣除不合格产品的相应货款。
为帮助企业尽快摆脱诉累,二审法官加大了庭前调解力度,从解决实际问题、恢复正常生产、规范企业运营、增强企业活力等角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双方企业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科技公司最终愿意放弃违约金,对付款时间也作出一定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审从受理到结案仅用时19天。
2022年,安康两级法院对438家企业厂房、设备采取活冻活封措施,对80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临时取消限制高消费措施,对具有挽救价值的被执行企业,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尽最大可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使其恢复发展。
“要围绕解决企业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影响发展最迫切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好制约企业的发展难题,着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安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娟告诉记者。
贴心守护
服务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紫阳县富硒茶叶的种植面积达25万亩,实现综合产值50亿元以上,全县茶叶从业人员超过12万人,茶产业的健康发展是县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今年4月,紫阳县人民法院在调解一起劳务用工纠纷中发现,许多茶叶企业未给员工购买保险,员工一旦在务工中受伤,打官司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发展。针对这种情况,紫阳法院及时向茶企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出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帮助企业防范生产经营中涉法涉诉风险。
今年3月,该院在茶叶主产区设立“紫阳富硒茶司法服务中心”,通过定期组织公安、信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涉茶纠纷研判会,积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梳理存在的风险点和纠纷隐患,为全县113家紫阳富硒茶企业提供“导引式”“把脉式”“问诊式”服务。
紫阳县某茶叶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分别向几家银行进行了融资。但因一些不利影响,该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茶企进入偿债高峰,强制执行会使茶企面临停产倒闭,承办法官综合施策,采取“活封”措施,协助企业盘活资产,促使该公司全力投入生产经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三个年’活动以来,全省法院围绕‘三个年’活动要求,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找准司法精准发力的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新理念、创新思路、改进举措,重点突破,全力服务高质量项目推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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