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奋斗者·正青春
□ 本报记者 张雪泓
在家人和朋友眼里,80后的张璐是一个随和的人,性格很温柔。但经过法院执行岗位10余年的历练,张璐评价自己是“柔中带刚”——毕竟,要经常面对执行现场的剑拔弩张,光有“柔”,是做不好执行工作的。
张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作为法院里为数不多的执行女法官,张璐觉得女性的“柔”很多时候对纠纷化解是有利的,“很多案件,尤其是婚姻家事类案件,女法官更能与当事人共情”。
因被执行人罗某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经过法定程序后,法院决定对罗某名下的房屋进行拍卖。然而,这套房屋的实际居住人是罗某的八旬母亲王老太。一进谈话室,王老太就哭诉起自家的不幸。走进王老太的房间,张璐看到了一堆堆捡回来的塑料瓶。张璐明白,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依靠强制手段完成房屋腾退。她一方面想方设法寻找王老太的女儿,另一方面耐心向王老太解释拍卖原因以及法律上对她后续生活的保障问题。
看到这位女法官的真诚,王老太配合法院完成了房屋的评估拍卖工作。
当张璐带领团队再次上门时,情况又有了变化。门上“这里是王某某的坟墓”几个大字让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僵局——王老太提出了200万元补偿款的要求,否则坚决不腾房。
面对压力,张璐在做好房屋安置、医疗救治等周密预案后,率队开展强制腾退。经过现场反复劝说安抚,王老太终于从号啕大哭归于平静,配合法院收拾了个人物品。
几日后,王老太来法院领取生活费时,给张璐留下了一封信:“法官你曾扶着我下楼梯,大冬天站在外面陪我说了很久很久的话。房子没了,我心里不舒服,但我也知道我闺女要为她的行为负责。张法官,对你,我服。”
张璐认为,在执行现场,大多数时候法官并无性别之分。执行法官背后是法律,很多执行现场需要展现的不是法官的性格,而是法律的威严。
一起被申请人拖欠员工工资的执行案件,张璐带领法警去该公司搜查。从现场来看,这家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完全有履行能力。在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谈话过程中,张璐发现了公司转移资产的端倪。看到法院来人,这名法定代表人气焰嚣张:“有钱我也不给!尤其是那些告我的、申请执行的,谁申请我就不给谁发工资。”
张璐按照规定,现场发出了拘传令,法警对这名“老赖”依法进行拘传。过程中,“老赖”抵抗,一名法警还被划伤了手。最后,张璐协助法警一起将“老赖”带回了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面对法院的压力,这名“老赖”很快向申请人支付了全部劳动报酬,案件执行完毕。
近年来,朝阳区法院案件量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执行法官年人均结案量在1000件左右,忙碌与奔波是他们的日常状态。2020年,朝阳区法院执行局成立了北京首支非法集资类案件执行团队,张璐主动请缨,带领团队集中办理该类案件。
为提高办案质效,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张璐带领团队探索总结出“一队一库三化四对接”的非法集资类执行案件工作模式,经过数日的搭建、测试,构建起一个集财产控制、财产处置、案款发还、联系法官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办案系统。
执行案款部分到账后,需要按比例向投资人发还。如何又好又快向投资人发还案款?这套系统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曾有一起非法集资的执行案件,2000余名投资人分布各地,他们大多是60岁以上的老人,因听信“集资建养老院”的宣传,投入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依托非法集资类执行案件工作模式中涉众案件在线发还的创新举措,短时间内,投资人在家门口的银行领取到了执行案款,避免了路途奔波之苦。
“在大体量法院要办好执行案件必须要创新,认真回应老百姓关切的问题,用新的方法思路解决,才能把执行工作干好。”张璐说。
近一年时间,张璐带领团队完成了对550余起案件、1500余项财产信息的归集登记,执行到位并发还案款1.1亿元,共涉及9986名投资人。
张璐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嘉奖6次、荣立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五好党员”,并获得了首届“朝法青年先锋”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