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黄辉 见习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吴志凌
一男子为骗取女友钱财,通过“变声”假扮“干妹妹”“管教民警”等多重身份。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
2019年2月,许某在万年县认识了被害人钟某,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7月,许某离开万年县。在两人分开期间,许某谎称打伤他人需要赔偿、被拘留(服刑)需要疏通关系、治疗腿伤等事由,通过掐自己的喉咙、捂住自己嘴巴或者捏住鼻子等方式改变声音虚构“干妹妹”“管教民警”“主治医生”“老总”“老总姐夫”等身份骗取钟某钱财,用于赌博、还高利贷及日常开支。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实施诈骗、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财7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许某以量刑偏重为由提出上诉。抚州中院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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