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蚕丝被、四件套等商品免费领……”被告人张某、王某以展销会做宣传、当天购物次日退钱为诱饵,在山西、河南两地专门诈骗老年人钱财。近日,两人被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王某先后在山西省文水县某村、河南省温县某村,打着某纺织品有限公司的旗号,以免费赠送礼品为由吸引老年群众到场参加展销活动,虚假抬高所推销商品的用途和价格,连续向老年人推销不同的床上用品,现场拿现金购买的村民次日会将钱如数退还,使得老年人陷入能够免费获得物品的错误认识。连续几天销售小件物品返还现金后,便取得许多村民的信任。直至最后一天,张某、王某开始推销花香被、蚕丝被等商品,蛊惑老年人以1300元、1500元的价格购买,没有防范心理的老年人再次交钱购买,而这次张某、王某收了被害人购物款后便火速离开。
2021年12月20日,张某、王某被温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据统计,二人先后在山西、河南实施多次诈骗,造成18名老年人经济损失共计215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并结合该案案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赵栋梁 李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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