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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2/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作为签订“关闸广场及地下公共客运总站管理及保养”服...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4-04
【法规编号】 685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2007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作为签订“关闸广场及地下公共客运总站管理及保养”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运输工务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六条第二款及第七条,以及第13/2007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予建设发展办公室主任António José Castanheira Louren?o工程师或其法定代任人一切所需的权力,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通利建筑置业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关闸广场及地下公共客运总站管理及保养”服务合同。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运输工务司司长 刘仕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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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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