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因工-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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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9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因工作需要,免除政府驻澳门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职务。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4-04
【法规编号】 685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4/2007号行政长官批示,因工作需要,免除政府驻澳门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职务。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三月二日第13/92/M号法令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因工作需要,免除卢贵妹担任政府驻澳门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之职务。 二、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