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澳门法规

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经济局代局长,作为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5-02
【法规编号】 684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0/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经济局代局长,作为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的签署人。


  经济财政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三条及第七条,第12/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以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二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一切所需权力予经济局代局长苏添平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澳门恒光出版、编译、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为经济局提供广告服务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经济财政司司长 谭伯源
  
  ———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於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陆洁婵

相关内容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王博 律师
知识产权,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电话:18938896818

点击排行

文章归档

评论排行榜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