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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第37/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开设葡语国家研究硕士学位课程及核准该课程的学习计划。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06-18
【法规编号】 683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7/2007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在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开设葡语国家研究硕士学位课程及核准该课程的学习计划。


  在天主教大学高等教育基金建议下;
  
  社会文化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二月四日第11/91/M号法令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6/1999号行政法规第五条第二款,第14/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及第6/2005号行政命令第四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一、在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开设葡语国家研究硕士学位课程。
  
  二、核准本课程的学习计划,该学习计划载於本批示附件,并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三、按照四月十四日第13/97/M号法令第十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本课程还包括就专业题目撰写及答辩一篇原创论文。
  
  四、课程的正常期限为两年。
  
  五、课程以英语授课。
  
  六、学生如在该课程的授课部分成绩及格,而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论文,则只可取得学位後文凭。
  
  七、本课程颁授硕士学位,并按照《澳门高等校际学院章程》第七条规定,获葡国天主教大学认可。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
  
  社会文化司司长崔世安

  
  ———
  
  附件
  
  
葡语国家研究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科目
  
  种类
  
  课时
  
  学分
  
  殖民与後殖民研究理论
  
  必修
  
  42
  
  3
  
  民族主义与国民身份
  
  "
  
  42
  
  3
  
  中国的国际经济合作与投资
  
  "
  
  42
  
  3
  
  研究的方法、来源及趋势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战争、意识形态及发展
  
  选修
  
  42
  
  3
  
  葡萄牙、巴西与葡语国家和地区:竞争和合作策略
  
  "
  
  42
  
  3
  
  国家与公民:民主和人权斗争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的葡语及民族建立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及经济改革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的迁移动态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的全球化及经济合作
  
  "
  
  42
  
  3
  
  葡语国家和地区的议题:健康、贫困与发展
  
  "
  
  42
  
  3
  
  研究设计与方法
  
  必修
  
  —
  
  3
  
  论文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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