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将-法律法规
更新时间:2022-08-03 19: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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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第91/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海关关长,作为签订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提供车辆的合同的签署人。 ...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0-31
【法规编号】 68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1/2007号保安司司长批示,将若干权力转授予海关关长,作为签订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提供车辆的合同的签署人。
第6/1999号行政法规保安司司长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十四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七条,连同第13/2000号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转授予海关关长徐礼恒一切所需的权限,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签署人,与“万事得汽车(澳门)有限公司”签订,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提供车辆的合同。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保安司司长张国华 ———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於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黄传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