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社会保障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510,611,651.27(澳门币伍亿壹仟零陆拾壹万壹仟陆佰伍拾壹元贰角柒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分。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社会保障基金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 510,611,651.27 总收入 $ 510,611,651.27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5-02-0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 510,611,651.27 总开支 $ 510,611,651.27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三日於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冯炳权,陈荣光,刘永诚,李伟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