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6/2006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及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本批示。 核准司法警察局福利会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一补充预算,金额为$422,829.95(澳门币肆拾贰万贰仟捌佰贰拾玖元玖角伍分整),该预算为本批示的组成部份。 二零零八年五月八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 司法警察局福利会二零零八财政年度第第补充预算 单位 : 澳门币 职能分类 经济分类 名称 金额 收入 资本收入 13-00-00-00 其他资本收入 13-01-00-00 历年财政年度结余 422,829.95 总收入 422,829.95 开支 经常开支 05-00-00-00-00 其他经常开支 05-04-00-00-00 杂项 5-02-0 05-04-00-00-90 备用拨款 422,829.95 总开支 422,829.95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於司法警察局福利会——主席:黄少泽——秘书:Carlos Alberto Anok Cabral——委员:张玉英,Fernando Plácido Carion——司库:杨春丽——代表财政局之委员:罗鹊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