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维
“当前,中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约为两个月,已成为各类创新主体重要的纠纷解决渠道,在及时处理纠纷和维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国内外权利人充分肯定和欢迎。”在10月20日举办的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AIPPI)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的知识产权局局长访谈午餐会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关于中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成效介绍,赢得与会者关注与赞赏。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批裁决备受肯定
让国际社会为之侧目,对于中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而言,这不是第一次。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首批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表明,他们能很好处理技术类纠纷。”早在2022年8月,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刊登了一篇关于中国如何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的报道,对此予以积极肯定。
2021年6月1日,修改后的中国专利法正式实施,新增的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了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在立法层面赋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职能。
自此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仅用不到4个月(不含中止期间)时间便审结首批两件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
首批案件涉及药品领域,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与中国国家医保局建立合作机制,短时间内将涉案侵权产品进行“撤网”下架处理。首批案件的高效审理、程序规范给权利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该案无论在立案还是办案环节,均体现了办案人员的高度专业性和高效率。”勃林格殷格翰制药两合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裁决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全部侵权行为,且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执行力,充分体现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执法力度,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塑造公平的市场秩序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第二批案件涉及中国两家知名通信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开展审理,依双方意愿开展行政调解,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用9个月时间成功解决了长达9年的专利纠纷,为及时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规范了通信行业创新发展、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健全相关政策法规
近年来,有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政策法规不断健全。
据卢鹏起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行政保护优势,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我们先后制定十五年期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五年规划’,对发挥好行政裁决制度的作用作出顶层设计和明确部署。”
具体的制度规定也在密集出台。2023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法治健全、实施高效、有机衔接、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而在此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司法部已在全国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累计组织3批次包括北京、上海等23个省(区、市)开展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同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相关行政裁决工作。
此外,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相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完善。中国各省份也在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不断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持续加强法治保障,为创新主体提供快捷高效服务。
不断加大办案力度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断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专利侵权行为。
据卢鹏起介绍,2023年,中国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办理专利纠纷行政案件6.8万件,同比增长18.8%。积极回应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今年相继处理涉及美、德、法等国家相关企业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办结案件180余件,受到外资企业高度评价。
中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工作。卢鹏起说,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工作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做好纠纷调解工作。目前,全国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超过2000家。2023年受理案件13.5万件,成功调解8万件,平均结案28天,调解成功率为60%;今年上半年,受理知识产权调解案件5.68万件,同比增长13.1%。
“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保障,中国将持续完善与当今世界新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体系,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卢鹏起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努力把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打造为国内外创新主体乐于选择的纠纷解决渠道,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为塑造良好的创新和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本报杭州10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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