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在陕西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的积极推动下,我省首例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得到司法确认,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生动实践。
今年8月,在收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托后,调委会选派拥有商标纠纷处理经验的调解员负责案件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调委会工作人员多轮耐心调解、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并签订了和解协议。随后,调委会指导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未央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提交司法确认申请,当天就完成了案件的司法确认程序。该案件从受理委托、组织开展调解到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协议的司法确认,共用时一周,大幅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显著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省知识产权局与省法院、省司法厅等部门分别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的框架协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成立调委会,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全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等创新创业集聚区设立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秦创原调解室等,探索开展“云调解”“法院委托调解+调委会技术支持”等调解模式,不断丰富知识产权纠纷线上、线下处理渠道,为优化全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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