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林露)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发布重新修订后的《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根据《规定》,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且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成效特别突出的,经组织评估,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产业化配套资金奖励。
今年,泉州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也是福建省唯一入选城市,泉州知识产权工作迎来新机遇。“随着经济发展,原有的评奖办法渐显滞后,新规定的出台正当时。”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原有规定相比,新规定在奖励项目等方面都有重大突破,特别是新增加对引进的高价值专利落地泉州实施的奖励。
根据《规定》,对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获中国专利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银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或获福建省专利奖一等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一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获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二等奖颁发奖金;获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按泉州市专利奖三等奖颁发奖金。
泉州市早在2006年就率先在全国开展地市级专利奖评审,有效激发企事业单位重视创新和专利工作,带动全市专利创造和运用水平的快速提升。据统计,2018年泉州市专利申请量61803件、授权量39914件,连续8年位居全省设区市首位。目前,泉州市有效发明专利达8853件,平均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0.2件,首次突破10件,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据介绍,今后泉州市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设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授奖项目51项。其中,重大发明专利奖奖励100万元,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