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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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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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促进各级国税机关依法行政,省国税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对税收执法行为和过程全方位监督,不断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暂行办法》、《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检查实施办法》、《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四个《办法》的制定实施,初步形成了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我省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监督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