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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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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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小 中 大为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省局决定于9月份在全省开展税收执法综合检查。此次检查由省局领导带队,征管、法规、监察、税政、稽查等部门参加,抽调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市局及其所辖部分县(市、区)局以及基层分局。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初省局统一部署“征管质量年”活动的开展落实情况;在先教活动中查摆出的当前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对照国家法律法规、总局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省局制定的制度、办法、操作规程等,全面检查评估自新《税收征管法》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等。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被查单位负担,将原先各个部门检查内容归并为一次综合检查,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将检查内容细化、量化为具体分值,统一标准打分,并将检查结果作为2005年度对各市局综合考评和各项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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