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梁桂姜锋出席并讲话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20年12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召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梁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姜锋出席并讲话。
梁桂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以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梁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解读,加大改革力度,落实工作责任,从加大市场主体保护、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等方面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姜锋在讲话中通报了《条例》的修订过程和重点修订内容。他指出,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及时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满意的服务。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条例》的监督检查,做好立法后评估,强化法治保障,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少林主持,陕西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李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石飞荣,省政府副秘书长刘凯,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陕西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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