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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江西抚州“对症下药”破解电动车管理难题 立一部良法惠一方百姓 《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

原标题:江西抚州“对症下药”破解电动车管理难题 

立一部良法惠一方百姓 

《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起施行。

回顾《条例》的出台历程,这部全文仅28条的法规,凝结了抚州立法人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士数年的心血,因为这部“小”法规,关系家家户户,承载万千民生。


电动车立法呼声高涨

电动自行车俗称电动车,抚州对电动车立法,缘于4年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件建议。

当时的抚州,骑行电动车无需驾照和牌照,在街上我行我素,任意穿插,交通事故频发。“市政府应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尽快改变道路通行秩序混乱、效率低下的状况。”多位人大代表建议。

2016年以来,抚州市发生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超过21300起,占比达34%,电动车日益成为城市管理难题。

事实上,在这个城市,电动车几乎是每个家庭的标配,是很多家庭接送小孩上学最为现实的选择,也是众多工薪族上下班经济实惠的通勤工具。管好电动车,让道路通行有序、高效,成为抚州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实事。

2016年,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响应社会各界呼声,将电动车管理立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并于2017年先后赴杭州、南昌、南宁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从而拉开了电动车管理立法的序幕。


推动立法条件日益成熟

正当立法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时,现实给大家浇了一盆凉水。

城市非机动车道设置少之又少,电动车没有登记,没有牌照,乱停乱放,充电设施少、隐患大,共享单车管理、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拿到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初稿后,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反复研究,草案的规定都做得到吗?这一系列问题并不是一部法规就能直接解决的。现实很需要,但条件不成熟,一旦仓促上马,法规将沦为废纸。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市委提出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实施道路基础设施改造,非机动车道、充电设施得以日益完善,为全面加强电动车管理提供了条件。

2019年3月起,抚州市借助实名挂牌登记、跨季常态整治、扁平立体查缉、创新人技联防等技术手段,遏制电动车乱象。全市共登记挂牌47万余辆,其中城区登记挂牌近26万余辆。至此,电动车管理立法的条件已比较成熟。

抚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建锋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原动力,就是要将“把法立在老百姓的心坎上”付诸地方惠民立法的实践,用法治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道路通行秩序与效率,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精细精准立良法保善治

《条例》应规定哪些内容,除了登记挂牌通行、停放、充电等方面的规则外,要不要对生产、销售和电池回收等问题作出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大家认为,法规要聚焦主要问题,不宜面面俱到。

“抚州市电动车管理的主要问题,不在生产、销售和电池回收等方面,应坚持小切口立法,针对通行管理,科学设置条款,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东方认为。

在深入研究各方提出的600多条意见建议后,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电动车通行管理开展制度设计。

——保障电动自行车通行、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有关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等候区域的思路,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

——建立免费登记挂牌等号牌管理制度,为精准识别、智能监管奠定基础;

——明确非标电动自行车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可继续通行,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运营和使用,严禁拼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严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观看视频等,一项项制度设计可圈可点。

现在的抚州,电动车一车一牌、严格走非机动车道,秩序井然,停放、充电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广大市民纷纷表示,虽然执法很严,但是能把电动车管得这么好,的确是干了一件大实事,老百姓非常支持。

“近年来,抚州机动车每年新增15%至20%,道路交通仍能保持较好效率和秩序,电动车通行管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功不可没。”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游戎说。(黄辉 汪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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