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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意见 加强和创新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提出全方位的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据悉,《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20条,提出要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的总目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环境司法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

  《意见》强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要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妥当处理各类环境民事行政纠纷。依法审理涉环境影响评价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权益。推动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依法审理涉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案件,推动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妥善处理涉城市改造、垃圾分类、生态景观建设等相关纠纷。服务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污染耕地等违法犯罪,依法审理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案件。加大对传统民居、古村落、古建筑的司法保护力度。

  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生态系统综合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休耕轮作、退耕还林还湿、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保护山林、河湖、草原、湿地、沙漠和海洋生态环境。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依法审理涉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司法保护案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助力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严格按照长江保护法划定的干流和重要支流范围,加大对禁渔工作的司法保障力度。助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依法保护黄河源头、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中下游三角洲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促进黄河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水平同步提升。保障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保障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统筹自然遗迹与人文遗迹、民俗文化一体化保护。

  此次发布的《意见》,对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体系也提出要求,强调加强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强化跨部门联动治理,完善司法协作机制,建立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平台。构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制度。完善统一涉自然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律适用,构建类型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体系,健全审判程序和实体规则。

  “最高法即将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这是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根据调整后的职能,统一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最高法副院长杨临萍表示,下一步将立足《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案件归口审理、完善集中管辖、深化协同联动。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区域流域环境治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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