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务公司诉某市人民政府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案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北京某环保科技公司与某市人民政府签订《某镇毛皮加工专业园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2014年12月19日,北京某环保科技公司依约成立项目公司,即某水务公司,该公司承继北京某环保科技公司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1月,某水务公司的污水处理项目完成建设,建设规模3万立方米/天,同月开始进水调试。后经历设备升级改造等,截至2023年8月31日,双方就前期污水处理费的核算支付及后续合作均存在较大分歧,某水务公司以某市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起诉前已处于停业状态。
【调解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市人民政府先行支付某水务公司污水处理费800万元,分三批支付;某水务公司收款后用于案涉项目运营并及时将款项使用情况向某市人民政府报备。
【典型意义】
河南孟州市位于黄河沿岸,素有“毛皮之都”之称,毛皮加工历史悠久。在毛皮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水,当地生态环境、绿色发展面临巨大考验。案涉污水处理项目能否重启运营,关系政府生活污水治理民生项目能否落地、身处逆境的危困企业能否重生。面对某水务公司办理重启经营相关手续受阻、环保验收即将临期等实际困难,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解纷机制破解难点问题,切实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模式推广力度,力促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一揽子解决了污水处理工程量结算、提标改造及后续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合作运营等问题,推进项目重启加快发展运营,助力城市公用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人民法院发送司法建议,促推当地政府将毛皮加工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纳入重点工作项目清单,为打造节约集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生产服务新格局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