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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

2020年至2021年,唐某通过多个社交媒体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商品的信息招揽客户,整理客户购物清单后招募“水客头”组织“水客”前往海南带货,利用他人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后转售牟利。经统计,被告人唐某累计套购免税商品375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85万余元。

二、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

——唐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

一、基本案情

2020年至2021年,唐某通过多个社交媒体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商品的信息招揽客户,整理客户购物清单后招募“水客头”组织“水客”前往海南带货,利用他人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后转售牟利。经统计,被告人唐某累计套购免税商品375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85万余元。

二、裁判结果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被告人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组织“水客”套购海南免税商品后转售,偷逃应缴税款数额巨大,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离岛免税“套代购”是一种新型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海南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规定,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二次销售。不法分子利用国家对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组织“水客”套购免税商品后进行二次销售,严重扰乱海关监管秩序和国家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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