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案例 > 普通案例

湖北老河口法院集中宣判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开展网络犯罪关联案件集中宣判活动,20...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多发高发态势,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开展网络犯罪关联案件集中宣判活动,20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其中,19名被告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1名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认为,集中宣判的20名被告人明知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提供银行卡、社交账号等支付结算工具,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资金,构成犯罪。

集中宣判后,法官向被告人进行了释法教育,希望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20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丁俐 汪婉秋 王俊琪)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