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消协启动法律支持金首例起诉结案
近日,蓬莱市四户瓜农带着一面锈有“消协维权献真情 排忧解难为瓜农”的锦旗和表扬信送到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为感谢烟台市消协提供法律支持金和联系免费律师为其辩护,打赢一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官司,该官司历时1年多,以四户瓜农获赔4.8万元终结,这是烟台市消协启动“法律支持金”为消费者维权第一案。
2004年,蓬莱市潮水镇化肥经销商黄某宣称,他购进的一批新品种化肥能够解决“无法种植重茬甜瓜”的难题。该镇宋美兰等4户瓜农听信了黄某宣传,购买该化肥使用,结果导致甜瓜枯萎、绝产。蓬莱市消费者协会接受瓜农的投诉,经调查证实,该化肥经销商黄某和潍坊某化肥有限公司违法了《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的规定,对化肥本不具有的功能进行了夸大事实的宣传,构成了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提请工商局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完毕,因瓜农的经济损失无法得到赔偿,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但消费者又无力支付诉讼费用。
烟台市消费者协会首次为帮助瓜农讨回公道,运用法律支持金,垫付5400余元的诉讼费、鉴定费,并联系3·15志愿者潘律师为瓜农做代理律师,与被告人对簿公堂,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瓜农获得4.8万元赔偿。
四户瓜农领到赔偿款时,都流出了感动的眼泪,为感谢烟台市消协在经济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援助,特地从蓬莱赶到烟台,把锦旗和表扬信送到烟台市消费者协会,以表达对消协的感激之情。
原海英 田本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