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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摔伤却无法获得应有赔偿

“孩子正在进行康复训练,恢复得还不错,感谢检察官一直以来的关心!”2024年新年上班第一天,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就打电话回...

“孩子正在进行康复训练,恢复得还不错,感谢检察官一直以来的关心!”2024年新年上班第一天,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就打电话回访了被救助人,电话中传来的好消息令人欣慰。

小浩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一年多以前,2岁的小浩外出时被患有精神疾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徐某抱起并摔倒在地,造成身体多处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22年8月,东西湖区检察院受理该强制医疗申请案。随后,该院向法院申请对徐某强制医疗,法院依法决定对徐某进行强制医疗。

2023年1月,小浩父亲在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诉求的同时,还向东西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并协调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然而,徐某长期患病无经济赔偿能力,其家人也不配合,导致案件无法如期审理,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东西湖区检察院未检部门遂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该院控申检察部门,控申检察官迅速调查核实,发现小浩家庭在老家是低保户,其父亲来武汉务工但无固定职业,其母亲无业,家庭经济困难。小浩虽已出院,但受伤的右腿尚未痊愈,行走时身体不能保持平衡,腿部有残疾隐患,后期还需长时间康复治疗。检察官认为,小浩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开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最终,该院向小浩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小浩一家的燃眉之急。

“在办理侵害儿童案件中,我院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受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用司法温度抚慰其受到的伤害。”东西湖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熊俊介绍说,2023年以来,该院对5名遭受犯罪侵害的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并联合当地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实现物质帮扶与心理关怀、一次救助与长效助力的有机结合,为维护儿童权益竭尽检察之力。(周晶晶 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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