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拿到了,感谢检察机关还为我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2023年12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陶玲玲收到潘某发来的短信后如释重负。
“案件办得太不容易了!”这是陶玲玲参与该院刑民一体化办案试点工作后办理的一起特殊的案件。
2018年,潘某在路上行走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头部受伤。事后经交管部门认定,小轿车司机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9年10月,潘某向萧山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赔偿潘某1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亟需诊疗费的潘某多次联系李某均未果,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拍卖了李某名下的一辆小轿车,潘某因此受偿2万余元。而此后,潘某就再没拿到过赔偿款。直到近期,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发现,李某名下使用的银行账户在该案判决生效至立案执行时,不仅有数万元资金进出,还有购买二手车、娱乐消费等支出。
法院认为,李某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赔付义务,遂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今年6月,李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萧山区检察院采用刑民一体化机制办理该案。
该院民事检察官陶玲玲经调查核实了解到,潘某夫妇是从安徽来杭州的务工人员,突如其来的这场车祸使原本就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出院后潘某生活很难自理,更无法外出工作。由于赔偿款迟迟不到位,潘某的治疗也被耽搁了,康复遥遥无期。
办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也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了自己的难处:“我是贫困户,真的没有钱。”为核实李某的陈述,承办检察官先是来到李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了解情况,经村委会证实,李某自幼父母双亡,被认定为贫困户;后又仔细核对了李某账户的资金明细,并向相关证人取证,证实李某多年来主要靠打零工为生,个别娱乐消费是谈生意所需,购买二手车也是为了拉货挣钱。
在随后的调查中,检察官注意到一个细节:李某经常向一个账户转账。经核查,检察官发现那个账户是李某姐姐名下的账户。当检察官向李某询问此事时,李某略带窘迫地表示,转账的钱是给女儿的生活费。
一边是因车祸无法工作又长期未获赔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赔偿能力有限的被执行人,如何妥善办理好这起案件呢?多方权衡之下,检察官认为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才是化解这场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承办检察官多次对李某进行释法说理,李某的态度有所缓和。他积极认罪,并表示愿意拿出有限的积蓄对潘某进行赔偿。检察官又与潘某及其子女进行沟通,向他们说明李某的实际情况和认罪态度,赢得了潘某一家人的理解。潘某表示,即使少支付些赔偿款也能接受。
最终,李某尽己所能,又向亲戚朋友多方筹措,终于凑齐了7万元赔偿款,双方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
2023年10月12日,萧山区检察院就此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对李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较为妥当。结合该案案情和听证意见,检察机关最终依法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工作,回报社会。
案子办结后,检察官联系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近日,2.5万元司法救助金被发放到了潘某手中。(史隽 李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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